时隔将近1个月,快手“网红一哥”辛巴卖假燕窝一事再次引发关注。关于辛巴被立案调查的报道引起行业热议。
12月8日,据人民日报消息,辛巴直播带货卖假燕窝一事已经被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红星新闻也报道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调查的重点产品是其售卖的燕窝,因为涉及询问当事人、检测售卖商品等,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之中。
关于辛巴被立案调查,辛巴公司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这是正常的行政调查,调查是针对了解事件和涉及的主体公司,而非针对个人的调查,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
销售额超1500万元, 辛巴“假燕窝”事件新进展每经记者注意到,这一事件最初源于11月1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的一份检测报告,其在报告中直指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窝产品“就是糖水”,一时引发舆论关注。
隔天,辛巴声明其推广的燕窝不涉及任何采购销售行为。但短短7天后,辛巴话锋一转,再次发表声明称,“经检测,这款’茗挚’品牌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
辛巴表示:“内疚,也很自责。看见舆情第一时间,没有意识到自身的问题,也没有找第三方机构核实产品,而是急于根据品牌方提供的信息,匆忙回应,闹了个乌龙笑话。”
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方式,辛选团队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该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数据显示,此次辛选直播间销售的上述品牌燕窝产品共57820单,销售金额1549.576万元。按照上述赔偿方式,辛选共需先退赔6198.304万元。
11月27日《辛有志写给广大网友的一封信》 图片来源:辛巴微博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涉及到的销售金额高达200万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假燕窝事件中,辛巴涉及金额已远远超过200万。
淘宝显示,“茗挚”旗舰店目前仅“冰糖即食100gx5碗装风味燕窝”一款产品,售价199元,54人付款。该网店开店时间为2019年6月,所在地为广州,粉丝数9849人。据该店提供给天猫的营业执照显示,该企业为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谢东升。每经记者查询启信宝发现,广州融昱贸易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资本100万。谢东升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5.75%。
被调查的消息传出当天,辛巴现身直播间再次公开道歉,向粉丝90度鞠躬,时长高达一分钟,并向网友表示:“以后会好好管理公司,不会放弃理想,谢谢社会的鞭策,谢谢辛选用户一直在。希望我们的服务越来越好,做到退货无忧,会要求我们合作的品牌退货无忧。”据中国证券报,12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关于该局对辛巴公司立案调查的消息并不准确,目前只是调查辛有志的直播以及带货直播中是否存在夸大行为。至于带货燕窝的厂家,该人士称该公司注册地并非在白云区,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直播带货行业为何乱象频出?这次辛巴假燕窝事件再次吸引公众关注,主要是由于不少报道称,辛巴可能面临最高15年有期徒刑。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严哲瑀表示,对于“辛巴被立案调查或被判15年”的新闻,从刑期上判断报道真实的可能性不大,根据现有辛巴团队的声明来看,辛巴本人和其控制机构并非问题燕窝的直接销售方,辛巴本人是MCN机构的实际控制人,MCN机构在整个营销过程中更多是偏向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的角色。
“如果要构成十五年的刑期,需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且销售额要超过200万以上。即使辛巴本人在这个过程中具有主观故意,也更符合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刑期也是在两年以下。辛巴究竟责任如何,关键还是他在整个燕窝销售过程中的真实角色问题以及知晓程度如何,这个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严哲瑀向记者表示。
但辛巴假燕窝事件,无疑给高速发展的直播电商行业降了温。虽然直播电商非常火,但频繁“翻车”、假货不断、刷量造假、质量存疑、售后无门……不少乱象也渐渐浮出水面。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更关心的是问题怎么解决,怎么才能买到好燕窝。”一位经常看直播购买燕窝的消费者告诉每经记者。另一位直播行业从业者则直言,如果通过这次事件的推动,能够影响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化发展,对行业来说是好事。
每经记者也注意到,今年9月,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直播营销服务规范》发布,从直播电商前台主播、后台运行、采购供应链、货主方、信息方、资金方等不同维度进行了规范。
规范的落地需要时间。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丁梦丹则表示,此次辛巴事件,也给众多主播、机构甚至电商平台以警醒,即使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基于“直播带货”面对受众更广,且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产品来源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和查验义务,而非简单要求提供和查看检测证书、资质等“形式主义”,或是将责任通过合同“撇清”,更应自主结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作深度查验、鉴定,以尽可能避免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