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政府今天发布一份情况通报,称5月26日16时许,大城县臧屯派出所警警在对涉嫌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进行取样鉴定时发生爆炸,造成多人死伤。
这里有一点不明白,派出所查获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为何要拉回派出所,为什么要取样呢?如果是赃物像易燃易爆物品,派出所有没有相应保存规定?如果是一挂鞭炮就算了,如果是整车也拉回派出所?而且,烟花爆竹就是烟花爆竹,取样难道是想知道真假?这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的啊!
从媒体曝光的视频看,发生在大城县臧屯派出所的爆炸,导致派出所一间房屋的大门直接被炸掉,对面沿街的一家商铺玻璃碎裂,可见当时爆炸威力有多大。
造成沿街商铺玻璃破碎主要是爆炸后的冲击波,那么有这么大威力原因,可能是查获的烟花爆竹中应该有半成品,例如成箱炸药。如果是鞭炮即使殉爆也不会产生如此大冲击波。
如果是成箱炸药那么问题就更大了!取样时候怎么会爆炸呢?即使炸药在固定情况下,能引燃要么是静电,要么是火种,这个原因要查清楚。而且,后续派出所对于烟花爆竹查获后如何保存应该有个规定,找一个远离居民的固定仓库存放。
这个教训太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