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农妇”这个词,很多人就会浮现出一个整天劳碌、没什么文化的妇女形象,不少农村妇女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都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些农妇在遭受不公对待时,甚至以喝农药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不过,唐山一个叫“屈晓玲” 的农妇,将会改变你对农妇的看法。
左边为屈晓玲
2021年7月20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滦洲市雷庄镇政府对屈晓玲一家的承包地进行强制清表,当看到丈夫被警察强制从叉车上拉下来,屈晓玲一下子急了,持菜刀砍伤了其中一名巡警的头部(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冯国忠),还有一名辅警在制止过程中被其抓伤胳膊。
一个农妇,居然拿菜刀袭警?这还了得!
不过,事后经鉴定,受伤两人皆为轻微伤。
但是,在巡警队看来,农妇这种行为很严重,不仅干扰他们执法,还拿着菜刀砍人,这属于干扰执行公务,以及“袭警”! 因此,屈晓玲因此被控涉嫌袭警罪。
很明显,一旦“袭警罪”成立, 屈晓玲将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但是,屈晓玲不是一般的农妇,家人为她请了律师辩护。她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还实名控告当地公安局副局长!
很明显,这是一起因为征地而起的纠纷。
农村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承包权,这些法律盲点,很容易导致征地时发生纠纷。
到底屈晓玲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需要了解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
屈晓玲的丈夫叫韩国(姓韩,取名为“国”),2001年4月1日,韩国与黄庄村委会签订《荒坑承包协议书》,约定承包该村国道旁的27亩荒坑:
约定租期50年,租金总计5万元,
每10年交一次,每次交1万元。
也就是说,他用5万元,就承包了27亩荒地的50年使用权。
韩国一开始想利用荒坑养鱼,但被告知国道旁不让养殖。后来,他用废石料、沙子、废土慢慢填坑,直至2017年才将荒坑填平,还在地上种了大量树木。
到了2021年3月,已经承包了10年,韩国依照协议去交租金时,村委会却没有收。村委会告知他:这块“建设用地”将被政府征用,用于建设滦州市重点工程——205国道综合服务区。
一个月后,也就是4月13日,滦州市政府发布了征地公告。
6月21日,黄庄村委会成员向韩国送达《解除荒坑协议通知书》。
但是,韩国拒绝接收,因为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他觉得这块地本来是一块荒地,他前后用了10年时间,才将荒坑填埋起来。韩国希望征收方能把填坑费用纳入赔偿范围,但是征收方拒绝他的要求。
2021年7月19日晚,镇政府工作人员及黄村委会成员再次找到韩国,告知存放木头和种植树木的土方可以计入赔偿,一共赔偿金是30万元。 这没有达到韩国的预期,因为他觉得整整花了10年时间才将荒坑填埋起来。
临走时,韩国被告知:无论同不同意,政府都会强制进场施工。
第二天,就有2部警车,以及七八辆汽车,来到韩国承包的土地现场。
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的大队长和副大队长,当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带领50名警力,配合雷庄镇政府清理违规占地行为。
也就是说,有50多名警察来到现场,他们接到的任务是“配合雷庄镇政府清理违规占地行为”。
监控视频显示,在特警涌入场内时,屈晓玲立即转身跑向铲车,并从随身携带的布包里掏出菜刀,砍向那名将丈夫硬拽下来的民警。
要知道,现场可是有50多名警察,屈晓玲这一“袭警”行为立刻被制服。不到1分钟,屈晓玲夫妇与母亲戚玉芝(当时76岁)先后被控制。
在被抬上警车的过程中,76岁的戚玉芝称被一名年轻辅警踹到面部,她摸出小包里的针锥子,扎向其腿部。
当天,屈晓玲夫妇、戚玉芝因涉嫌袭警罪被刑拘。
可想而知,被刑拘的那段时间,对屈晓玲和丈夫来说,有多煎熬。
作为个体,在面临政府征地时,他们也愿意配合,他们只是希望获得合理的征地补偿,但是,正地方不予理会他们的请求,反而派了50多名警察、一共70来人来到现场强制清表。
很明显,双方力量悬殊。
屈晓玲夫妇并不是不配合征地,只是他们要求有合理的征地补偿。在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警方与镇政府就开始强制清表。
2021年12月30日,滦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韩国、戚玉芝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韩国被释放当日,妻子屈晓玲作为袭警案唯一被告人被滦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韩国被释放后回到村里,他惊然发现:自己和家人辛苦填平的荒坑早已被铺上水泥、围上了栅栏、还盖起了办公楼!原有种植的树木、木料堆,以及自己在承包地上盖的房屋,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决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2年2月,韩国将雷庄镇政府告上法庭,诉称对方于2021年7月20日强占其承包的黄庄村沙河桥东荒坑上的土地,且强制拆除地上房屋及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韩国还向法院提交多项证据。
而镇政府认为,黄庄村委会已经提前告知韩国解除协议,到了7月20日,韩国已不是涉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涉案土地重新归于黄庄村委会。
而韩国称自己从没接收过解除合同通知书,不是村委会通知解除就解除。
当年5月,滦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滦州市雷庄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20日强制清除原告韩国与黄庄村委会签订协议《荒坑承包协议书》确定的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物品的行政行为违法。
雷庄镇政府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了上诉。
2022年9月1日,唐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判决书中有一条:雷庄镇政府强制进场行为“明显超越职权”。
在这场个体与镇政府的对弈中,法院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这场纠纷,做出了公正的裁决。代表法律不会因为某一方更有权,就偏袒哪一方。
到了这一步,韩国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胜利,但是他还有一块心病:他被释放的当日,妻子屈晓玲作为袭警案唯一被告人被滦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他要为妻子发声,既然该执法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妻子的行为就谈不上袭警,只是正当防卫。但具体怎么判定,还需要走法律程序。
2023年5月9日,该案在迁西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屈晓玲的辩护人陈述辩词:雷庄镇政府2021年7月20日进场过程中,现场并无法院执行局人员,已经是违法行为。
另外,滦州市公安局巡警到现场后,率先发难,非法控制韩国的人身自由(将他从叉车伤硬拽下来),并殴打韩国,这种行为的意图是强行征收土地。
滦州市公安局出动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不属于正常警务范围,这种行为并非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而屈晓玲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还当庭对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提出实名控告,控告该副局长非法动用大量警力参与违法暴力征地活动,涉嫌滥用职权罪。
庭审结束时,法院未当庭宣判。相信不久之后就有结果。
目前最大的争议就是屈晓玲拿菜刀伤人(警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个就看法院如何界定,相关的证据已经提交给法院。
回顾整个事件,农妇屈晓玲持菜刀伤人,的确有不妥当的地方。但是,要考虑到当时是在一种非正常、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丈夫被强制拉下来,而且还被打,她要为自己的合理权益抗争。
从结果看,受伤的人都只是轻伤。说明她不是蓄意要伤害人!她的目的是希望对方能停止这种强制征地的行为。
韩国虽然是一名白发苍苍的村民,但是,他还是懂法的,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而妻子屈晓玲虽然只是一名农妇,在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她努力抗争,并且还敢于实名控告当地公安局副局长,这种勇敢的精神,为无数弱势群体维护正当权益树立了一个典范。
最终结果如何,相信不久后就有定论。
从2021年7月承包地被强制清表,到如今,已经过去了1年9个月。
这期间,韩国一家人,遭受了多少痛苦,多少煎熬,估计只有他们自己深有体会。尤其是案发当日,他76岁的老母亲也在现场被警方带走。
好在他们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抗争。韩国事先在承包地现场安装了多个监控,这些监控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可以如实的再现当时的情况。也为法院的裁决提供了依据。
如果不是提前安装了这些监控,估计事后也有口难辨,这充分说明韩国作为一个村民,他懂得一些法律知识,凡事讲究证据,法律是最讲究证据,尊重事实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因为某些人有权有势,就漠视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希望法制观念能深入人心,也希望懂法的执法人员,也能依法执法,而不是超越职权范围非法执行公务。
依法治国,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文明、富强。
你们对此怎么看的,欢迎留言,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