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在成都高新区一家美颜中心做完按摩后的一天,金女士突然发现自己按摩时的裸背视频出现在了为其服务的工作人员的朋友圈中。尽管没有露脸,但金女士肯定视频里露背的就是自己。
涉事店家
“我当时趴着,上半身全裸。”金女士表示,她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拍摄的,也没有人征求过她的意见。对此,美颜中心工作人员承认,确实未经金女士同意就拍摄视频并发朋友圈,但在表示歉意的同时却认为“没有侵权”。这让金女士难以接受。
近日,成都高新法院对该案作出了认定,金女士在美颜中心裸背接受按摩时完全裸露的背部应当属于私密部位,并判决美颜中心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金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美颜中心按摩被偷拍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金女士于2020年上半年团购了成都高新区一家名为“弥一·美颜中心”的美体套餐,花费68元,套餐包含臭氧泡泡背部深层清洁/注氧枪补水、肩背芳疗香薰spa等多个项目。12月17日,金女士前往消费。
工作人员表示不构成侵权
当日,金女士做了背部按摩护理,半身全裸趴着。由于还有项目没有做完,金女士便添加了工作人员“慧慧”微信以方便联系。不过12月21日,慧慧朋友圈一则小视频推广则让金女士非常气愤。
金女士介绍,小视频里是一名女子在做背部按摩护理,而根据背上的特征,她觉得视频里的背部就是自己。但她并不知道这个视频是何时拍下的,也没有人征得其同意。
金女士曾找到慧慧和美颜中心进行理论,并要求赔偿。对此,美颜中心表示,确实没有经金女士同意就拍摄视频并发朋友圈,但在表示歉意的同时却认为“没有侵权”。对于金女士为此提出的赔偿也没有达成一致。
于是,金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只露背不露脸算不算侵权?
成都高新法院受理了金女士的诉讼,并于近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中,对于金女士的诉讼,店家代理人一口否认称,对金女士并不存在侵权行为,理由是,视频中并没有出现金女士的面部,他人并不能识别出该背部是其本人。同时,店家也无法确定该视频确实就是金女士。店家代理人还提出,对于隐私而言,只有漏了“三点”等身体部位才属于侵犯隐私权。
对此,法院认为,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同时,第1033条第4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在判断背部是否属于私密部位时,应当结合权利人的主观心态、处于何种场合或者状态并结合普通人的一般认知来综合判断。金女士作为一名女性,其在美颜中心裸背接受按摩时完全裸露的背部应当属于私密部位。
店家构成侵权,被判道歉加赔偿
基于裸背属于隐私部位的认定,法院最终判决,美颜中心行为构成侵犯隐私权,并支持了金女士诉讼请求,要求店家在报纸上对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案一审宣判后,店家暂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法官提醒包括被告在内的广大经营者,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无小事,作为经营者必须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民法典关于隐私权的最新规定,主动避免出现本案类似的事件。如果无意犯错,也应积极查找自身问题并主动道歉、赔偿以争取消费者谅解。如果枉顾法律规定和事实而不断狡辩和“冷处理”,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更会失去广大消费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