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单位按照压缩一切不必要公务接待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
据吉林省政府网站5月24日消息,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注意到,相较于2014年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迎送活动、餐费标准方面更为细化。
《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25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而当地目前施行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任何形式的迎送活动。相较而言,新办法的要求更为具体。
新印发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还明确,工作餐费标准由各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确定,但每人不得超过120元。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务求简朴,工作会议、一般性公务活动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不制作背景板。
目前施行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未对餐费上限作明确限定。
此外,在过去“不得清场闭馆”的基础上,新印发的《吉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还明确,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