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动手打我真的不能还手吗!我们只能任人宰割!
事件回顾2016年,一场激烈的斗殴发生在一家小店内。卢某(女)正在店里工作,却因为和一个男顾客肖某产生争执,让整个场面变得更加麻烦。肖某甚至用高压锅盖将玻璃门打碎,让气氛更加紧张。
卢某不得不报警,民警将肖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可是,在巡逻车上,肖某却继续侮辱和攻击卢某,甚至开始殴打她!这时,卢某往常穿着的高跟鞋成了她的救命工具,她用高跟鞋猛砸向肖某,让他的眼部和头部受到了重伤,疼痛难忍。经鉴定,肖某的伤构成八级伤残。因为事发突然民警没有反应过来!
最终法院最终判决卢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要求卢某赔偿肖某医药费等共计20万余元。可是,卢某出狱后一直没有履行赔偿,心里总觉得肖某也有错。
由于没有长期没有赔偿,法院发现卢某名下有房,你不还钱就封你房。
由于执行干警的耐心和劝解,使得卢某最终明白了!
就在今年的5月交出全部的赔偿金。
个人看发在我看来,从始至终,卢某不过是在正当防卫。肖某从一开始砸玻璃门,到警车上仍不停攻击卢某,卢某只是想用自己的方法保护自己。难道别人动手打我不能还手吗!还手就是互殴吗!
我们不能一味的容忍别人的暴力行为,只有奋起反击才能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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