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建议进一步延长男性陪产假(护理假)、设立育儿假,从而分担妇女抚养责任,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
对此,卫健委答复称,将研究假期增加对用人单位人工成本、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对女职工就业权益等方面的影响,“积极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生育奖励政策”。
卫健委:将积极向立法部机关提出意见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末我国全年出生人口达152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94‰。也就是说,“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我国仍然连续两年出现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下滑的情况。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妇女生育的角度,建议国家完善相应的政策配套,如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鼓励男女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从而鼓励女性生育二孩。还有代表委员从保障女职工劳动权和生育权的层面,提出适当延长女职工生育休假时长和男性陪护假,从而解决职工育儿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女性劳动权利。
卫健委在答复中肯定了延长男性陪产假天数、设立育儿假等措施的意义,认为这些措施将有助于鼓励女性生育、引导丈夫参与婴儿哺育工作。
不过卫健委也表示,要综合考虑延长假期对职工双方单位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以及休假期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和替岗人员费用如何支付、由谁承担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生育奖励政策。”卫健委答复称。
此外,南都记者了解到,由于男性陪产假牵涉到用人单位利益,有些企业并不会自觉到位地去执行。对此,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法律法规中有关产假、生育奖励假和配偶陪产假的规定。
学者:需要平衡男女双方的假期分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教授林燕玲曾撰文指出,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在生育假期设置方面,法定假期长度和福利处于世界前列,但也还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2016年,我国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增加生育奖励假之后,女职工生育休假已增加到128天,超过18周,进入到世界前42个国家(占23%)的行列。不过,关于男性陪产假和育儿假,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如国家层面,我国法律法规对男性陪产假并没有规定,大多数地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给予符合生育政策的男性7天至1个月不等的配偶陪产假。
而关于育儿假,我国法律法规也尚无规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后,育儿假呼之欲出。如2018年6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就提到,“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
林燕玲指出,过去政策通常无视男性的家庭照顾责任,认为妇女主要承担照顾和养育子女的责任。这造成男性难以参与育儿,而女性生育压力过大,无法平衡家庭与事业,在劳动力市场上遭遇性别歧视。
她指出,我国生育假期长度和福利水平虽然较高,但是未在政策上作出对产后恢复和育儿的区分,不利于生育政策的落实,以及男女就业平等。因此,相比延长女性产假与男性陪产假,围绕生育保护,发展完善成体系的生育假期制度更为重要。
她表示,目前陪产假和育儿假政策的发展趋势是,确保产假满足母亲心理和生理恢复以及哺乳需求;同时,更多地重视为父亲们提供陪护假,以及父母任何一方都能利用的育儿假。“需要平衡男女双方的假期分配,使男性成为生育保护假期中的重要承担者。”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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