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5时,河南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给患者开展的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阳性者。当日,包括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内的5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仅过去一日,5地中的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健康路)和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又升级为高风险地区,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同时受到关注的还有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8月14日发出的一纸公告——截至8月13日24时,商丘市虞城县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例,分别为病例尹某的儿子和女儿、尹某丈夫的两个妹妹。经流调溯源确定,新增4例病例之一郭某某,7月30日到过商丘大商新玛特,与商丘市第二例确诊病例刘某某有过近距离无防护接触。因虞城县疫情管控不力并涉嫌瞒报疫情,导致此次疫情,相关情况正在调查。
通报中的尹某,即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现的那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8月13日,尹某及其丈夫郭某1(密接者)的活动轨迹已经公布。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称,7月30日15时,丈夫(郭某1)驾车带尹某到睢阳区妇幼保健门诊楼一楼B超室做产前检查。7月31日10时,丈夫(郭某1)驾车带其妻子尹某、女儿回虞城谷熟集何庄村;至8月6日2时因妻子到预产期回商丘,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待产。8月6日4时至13日因待产入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楼产一区43床。
郭某1在7月28至30日的轨迹则涉及商丘市雪苑路农贸市场东区、雪苑路农贸市场西区、7便利(帝景南苑店)、第一家刨冰店(帝景南苑店)等地并连续在雪苑路新城府东实验幼儿园接送其女儿。
在7月31日,郭某1自驾车与其妻女自驾车前往虞城县谷熟镇何庄其父母家,未外出至8月6日。8月6日凌晨2时,郭某1自驾车将其妻送至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一病区住院治疗;8月6-13日期间,主要时间均在医院陪护。
注意到,8月13日起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的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帝景南苑北区、睢阳区妇幼保健院、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均与郭某1的轨迹相关。
此外,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公告显示,经流调溯源确定,虞城县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例之中的郭某某,7月30日到过商丘大商新玛特,与商丘市第二例确诊病例刘某某有过近距离无防护接触。
值得一提的是,刘某某已于8月2日确诊。活动轨迹显示,7月28日,刘某某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14时30分骑车到大商新玛特(与商丘确诊病例1南某某同一个办公室)工作。全天未佩戴口罩,未离开商场。该患者全天都在各楼层巡视,晚上值夜班。7月30日,刘某某下午14时10分左右骑车上班,14时30分到单位,期间未离开商场。19时左右在负一楼用餐。晚上21时骑车离开商场,在步行街正新鸡排(向阳路店)买东西,然后回家未外出。
而确诊病例南某某,又与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疫情相关。因家属在郑州市六院住院,她在郑州陪护,27日返商。
受新增病例影响,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14日15时起,临时封闭济广高速木兰收费站、连霍高速虞城收费站、济广高速双八收费站、济广高速商丘新区北收费站、济广高速商丘新区南收费站、连霍高速商丘睢阳收费站、连霍高速商丘收费站、商南高速商丘梁园收费站、商南高速毛堌堆收费站、商登高速商丘机场收费站,除保障民生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另据虞城网消息,8月13日晚上,虞城县委书记、县长白超主持召开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
白超强调,对中高风险地区返虞人员全面摸排、盯死看牢,并进行多轮核酸检测、做到底数清、去向明、措施实;个体诊所及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及时做核酸检测;把各项防控数据底数摸清,做到心中有数,降低人员流动,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非必要不外出;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暂停营业;对于从中高风险地区返虞人员凡有瞒报、漏报、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今日起开始第三轮核酸检测,严格管理措施,优化监测流程,确保不漏一人、应检尽检。在全县各乡镇范围内立即进行消杀工作,切实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进一步降低传染病源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