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租客与女房东偷情生子,不仅不收敛,甚至还狠心灭门杀害房东一家,甚至连最小的孩子也不放过。
如此丧心病狂的一案就发生在如今的山西忻州市,那么事情始末到底是怎样的呢?
起初,王亮俊租下了一对夫妇的房子,他相貌虽不说是天下第一,也算是难得的英俊,而也许是经常在同一屋檐下居住的原因,一来二去,他居然把有老公的女房东给勾搭了。
两人眉目传情,在老公的眼皮子底下偷偷摸摸,而老公却浑然不知,还对他客客气气的。
就这样,他就在明知房东有老公的情况下,长期和女房东厮混在一起,两人甚至还偷偷生了个女儿。
日子久了,他甚至开始变本加厉起来,完全把自己男小三的身份抛之脑后,登堂入室,不把女房东的老公放在眼里。
而这时,灾祸也已经找到了这一家人的头上,就在几年后的一天晚上,王亮俊和女房东因为一点小事开始争执,而两人也从原来的口头吵架发展成了开始动手。
女房东的脾脏都被王亮俊殴打碎裂,肋骨也断了好几根,因为失血性休克女房东很快晕倒在地上,没了气息。
可发泄完怒气的王亮俊并未就此住手,而是选择跑回租房居住的地方,想要带走两人所生的女儿。
房东老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面对王亮俊的强势自然不同意,两人随后再次争执起来。
这次王亮俊没有再犹豫,反而下手果断了许多,他直接拿起一侧的斧头,朝着房东老公便是一阵挥舞。
鲜血四溅,房东老公很快倒在了血泊中。
而王亮俊的行为很快引起了两个小孩注意,两人吓得站在原地哇哇大哭,而不知是不是害怕事情暴露,王亮俊丧心病狂到连这两个小孩也没放过。
他举起罪恶的斧头再次挥刀冲向了两个孩子,如同恶魔一般残忍,于是整整一家四口,无一生还。
王亮俊手上沾满鲜血,心虚的杀害了房东一家后便选择马上逃之夭夭,这一逃就是二十年左右。
期间,民警多方查找都未找到他的下落。
直到山西省的一名警察发现内蒙古有位叫做王长寿的男子与潜逃在外的王亮俊极其相似,随即展开调查,这才把他追捕归案。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连杀房东一家的男房客罪恶滔天,仅仅因为琐碎便冲动杀人,连幼小无辜的孩子也不放过!
女房东的行为显然也不正常,作为他人妻子,她不仅长期出轨,和男房客产生将近九年的不正当关系,居然还生下了一个孩子,简直是当代潘金莲!
不过值得让人深思的是,和妻子日夜相处的丈夫,究竟是真的一无所知,还是明知妻子出轨而选择隐忍呢,如果是后者,这种老实的愚昧是万万不可取的!
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本案中的王俊亮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王俊亮不服本判决,再次上诉,法院直接宣布驳回,维持原判!
最终决定判处男子于2021年3月31日执行死刑,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了!
夺人妻子,杀人全家,狂徒王俊亮主要触犯了那些法律呢?
主要还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王某因为争执,先是与情人互相殴打,致其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而后王某又对其情人丈夫产生杀害的故意,使用斧头将其杀死,又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后为了灭口毁灭证据,王某又对手无寸铁的两个孩子痛下杀手,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那么王某的多个故意杀人罪,是数罪并罚呢还是按照一罪定罪呢?
王某其实属于就是典型的连续犯。连续犯就是指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多次实施同一罪名的行为的犯罪分子。
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连续犯是按照一罪定罪的,但是数额是累计。故而对于王某,就定一个故意杀人罪,而量刑则根据4人的死亡结果来计算。
那王某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本案中的王俊亮触犯法律情节恶劣,多次伤人,且构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直接被判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数罪并罚,执行了死刑,面对他的上诉,法院也是毫不犹豫的驳回。
最后笔者想说,家有家规,法有法规。
想必本案中的王俊亮也是觉得自己犯罪情节严重,所以才选择远逃去较远的内蒙古避祸,可惜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触犯法律,躲躲藏藏的日子也终会有一天被抓住。
而其实本案中女房东被灭门主要也是因为女房东的出轨偷情导致引狼入室,让王俊亮有机可乘,让一对幼小的儿女也在花一样的年纪便惨遭夭折。
所以做人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底线,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样,也不做超出道德规范的事情,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