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某某就是一名农村主妇,平时丈夫在外打工,自己在家里照顾两个孩子,空闲去地里干活。这样的人怎么会触犯法律去蹲大牢呢?事情还得从那一亩三分地说起。
赵某某是泗洪县临淮镇溧河汴南组村民,家里有块地在汴河大堤上,还是以前住房拆迁变成的土地。由于政府实施汴河拓宽工程改造,需要征用赵某某等人的地,而赔偿价格一直没有谈妥,所以每当政府组织施工,村民总会去阻拦。让赵某某惹上牢狱之灾的就是一次施工阻拦。
2017年12月26日上午,泗洪县临淮镇人民政府又组织人员到汴河大堤进行施工,该村部分村民照旧进行阻拦,无奈之下施工队选择了报警,泗洪县公安局临淮派出所民警郑某、王某出警至现场,本以为深入宣传一下法律规定就能抚平这场民怒。
没想到郑某在现场却遭到该村村民张某某的辱骂,郑某便准备将张某某带离现场进行调查。而被告人赵某某明知公安民警正在执行公务,却仗着自己是女同志,民警不会对自己怎么样,就上前拽扯郑某衣服不让他把张某某带走。后被告人赵某某又辱骂郑某,在郑某准备将其带离现场进行调查时,便撕扯郑标警服、肩章,撕抓郑某面部,并用脚踹郑某,致使郑某面部受伤,警服、肩章损坏。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以被告人赵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
在被告人赵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痛哭流涕,几度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本以为自己是个女同志,不能对她怎么样,可却不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女同志也不例外。
农民情系一亩三分地,如今却因为自己深深爱着的土地身陷囹圄,其根本原因就是不懂法,在此,提醒大家,在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时候,要积极配合公安执法,不要重蹈赵某某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