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6日后,上海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什么变化吗?
答:收费标准仍按今年1月1日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公布的上海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变化。全市高速公路(除G40长江隧桥段)通行费计算公式为:分车型的每车公里单价×计费里程。计费里程为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其中由高速公路开放路段进出主线收费站的车辆,其计费里程含该条高速公路开放路段的建设起讫点间里程。通行费按实计收,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分,MTC(人工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精确到元。G40长江隧桥段通行费按次计费。
二、这次收费系统升级和1月1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相比,有什么改进和提升的地方?
答:本次系统升级后的最大变化是,实现了ETC车辆“一次通行、一次扣费、一次告知”和出口费额显示。之前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计费和收费是通过高速公路路段上一座座门架分段实现,出口车道不显示全程收费金额,随后车主会多次收到扣费信息提醒。此次系统升级改造后,改变了“一次行程、分段计费、多次扣费”的情况,ETC门架只承担分段计费并进行累加,最后一次总扣费,出口车道显示屏上显示的费额便是通行总费用。这样,减少了ETC车主繁琐的付费环节,收费金额透明。
三、1月1日使用新系统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各种收费问题,比如天价收费、收费系统不稳定,这次系统升级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改进吗?
答:在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决策部署下,系统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一是解决门架误标,通过梳理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附近的ETC门架,增加逻辑判断,剔除不合理的门架标记。对于直线段的门架采用无向处理,避免绕行判断,并适当缩小门架交易范围;二是优化了ETC门架和出口收费车道的路径拟合功能。门架漏标后,可以正确拟合出车辆行驶路径;三是优化挂车轴数的判定,入口治超系统给出的轴数经复核后写入设备内;四是对通行费合理范围内进行了优化限定。
四、通行费电子票据如何开具与报销?
答:4月27日,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优化完善了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相关流程。举个例子,一位货车ETC客户,一个月通行了20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8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160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160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按照《公告》规定,为便捷财务处理,ETC客户在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0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160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在符合《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160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五、集卡通行有什么优惠政策,和1月1日相比有什么变化吗?
答:集卡高速公路通行费统一按照3类货车收费标准收取。在G1503、S2临港收费站至G1503段上通行的集卡车辆,实际里程计费小于10元的,按实收取通行费。实际里程计费大于或等于10元的,按10元收取通行费。安装集装箱运输车辆专用ETC的车辆可同时享受上述两项政策,恢复收费后,非ETC集卡将不再享受弹性收费政策。
六、ETC免费安装到什么时候结束?
答:ETC首装免费政策没有变化。截至目前,上海ETC发行安装总量约为453万台。目前正进行货运车辆,特别是集装箱卡车的发行安装工作。结合交通运输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推进,部分车辆收费进行了调整,特别是2019年以前发行的8、9座客车和牵引车要到网点进行OBU设备的升级。另外,从2019年开始,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记账卡逐步取代储值卡,也呼吁广大储值卡用户到银行网点和卡公司的自有网点加快储值卡转换工作。网点信息可以通过“上海公共交通卡”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