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18岁女孩吴某某在厕所产下男婴后,将其从楼上扔下,导致婴儿死亡。8月6日,江西赣州南康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赣州南康区法院消息,2020年,江西赣州,18岁女子吴某某与同乡田某某成为男女朋友,多次发生性关系后吴某某怀孕。此时,两人因感情问题断绝了往来,吴某某便不敢将自己怀孕的事情告诉其他人。她想打掉腹中的胎儿,但没钱做手术,就只好硬撑着。2021年2月27日晚上9时许,吴某某和几位朋友在南康区一家KTV包厢里唱歌。当晚10时许,吴某某突然觉得肚子痛,便进入KTV包厢内的卫生间查看,结果在卫生间马桶内产下一名活体男婴。此时,卫生间外有人敲门,她担心自己未婚生子的事情被人发现,便将手里的男婴抱到卫生间的窗户处往外扔下,男婴掉落在户外的阳台上。次日早上,男婴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经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男婴为足月活产儿,符合高坠合并重度羊水吸入死亡。2月28日,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8月6日,南康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故意将自己刚出生的婴孩从三楼窗户扔下,导致婴儿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酌定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