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法
近日
有网友发文称
黑龙江哈尔滨一栋居民楼的
承重墙被砸
导致全楼住户无法回家
据了解
约有200户左右的居民受到影响
此事冲上微博热搜
并引发了网友热议
当地通报
5月1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发布通报称,接到群众关于利民学苑小区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拆改的墙体进行安全支护,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制定拆改墙体恢复方案,并切实做好群众服务保障工作。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户居民私拆承重墙
200多户居民被紧急疏散
据多家媒体报道,事发地位于哈尔滨利民学苑B栋,该楼共有31层,3楼租户擅自拆除承重墙,导致该楼栋多层楼出现墙壁开裂的情况。
据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正在装修的室内,多面墙体被拆除,其中一面墙体钢筋缠绕。
有业主晒出自家的开裂情况,有墙皮脱落。
小区物业4月28日发布紧急通知显示,“由于B栋2单元3层装修触碰承重墙,导致2单元4楼、6楼楼体墙体开裂,为大家的人身安全,现进行紧急疏散撤离。请B栋业主马上离开B栋,家中禁止留人,等待明日进一步通知。”
网友还贴出一张社区4月29日安置事发楼栋住户的通知:“根据临时指挥部意见,按照每日200元/户的标准,给予居民住户业主货币补偿,直到房屋可以居住为止,后续各位居民可按照社区通知签订安置手续。”
街道和社区的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4月28日发现事发楼栋承重墙被破坏后就上报了,各级部门随即介入处理。共有200户左右的居民受到影响,部分居民已经被安置在宾馆,该事件目前正在处置中。
网友议论纷纷
此事一出
有网友心疼小区的业主们
也有网友对此表示疑惑
还有网友认为
必须要追责
私拆承重墙
谁该担责?
该承担什么责任?
不能动的承重墙
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承重墙上乱动手脚,可能会影响整个建筑的稳定性,甚至造成结构失稳而坍塌,危及生命安全。
关于“私拆承重墙”的问题,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墙体与墙面不同,室内墙面属于业主专有,室内墙体属业主共有,业主对墙体的使用不得破坏其基本功能。
罗培新认为,判断承重结构之毁损,以是否伤害基本功能为标准。在承重墙上敲上一枚钉子,挂一挂衣物,当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大部甚至整体拆除,则伤害了承重功能,属于无权处分共有财产行为。
此次事件也并非个例。
2021年,“杭州萧山瓜沥一小区业主打掉承重墙”的消息冲上热搜。当时,浙江杭州一小区住户在装修自家房屋时敲掉承重墙,导致整栋楼房成了危房。
后来,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户业主、包工头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媒体当时的报道,楼房需要检测、维修加固、后期经专家认证,通过验收达到B级以上,才能让业主返回居住。
私拆承重墙,谁该担责?
针对“哈尔滨居民楼承重墙被砸”事件,谁该担责?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具体谁该担责,岳屾山律师表示,根据目前公布的信息,责任人有租户和实施拆除的施工单位,如果业主也知情,需要共同承担上述责任。
而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的李定胜律师则认为,承重墙被砸,在场的装修施工人员作为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若明知或应当知道承重墙不能拆除却配合业主拆除承重墙,同样应承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
至于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看物业公司在业主装修前以及装修过程中有无履行提示、巡查、制止和报告等监管责任。若物业公司未尽到提示和制止义务,应当对违法装修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同样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那么,同一楼的其他住户如何维权?李定胜律师表示,从权属角度看,承重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业主敲掉承重墙的行为侵害了同一栋楼其他业主对承重墙共同享有的所有权,同时该行为严重威胁到其他业主对自己专有部分享有的单独所有权的圆满状态,侵权行为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妨害所有权或者可能妨害所有权权利人可以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或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具体来说,其他业主既有权请求妨害人将受到毁损的承重墙重新加固,也有权请求妨害人停止实施破坏承重墙的行为,以消除未来可能侵害其他业主单独所有权的危险。
如果业主敲掉承重墙的行为导致整栋楼房成为危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该业主要向其他业主承担侵权责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敲掉承重墙的业主要向其他业主承担恢复原状的侵权责任,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其要向其他业主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即使楼房被重新加固,其市场价值也可能恢复不到损害未发生的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这部分贬值损失也应由涉事业主承担,有遭受损害的业主主张应当重建该楼房,若无法重建,涉事业主应承担加固费用。
为了“小家”的装修
私自拆改承重墙
危害的是“大家”的公共安全
承重墙承载的
不仅是房子的重量
更是生命的重量
大家在装修房屋的时候
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多一分思虑
也是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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