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近期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具体如下↓↓↓
案例一
海南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虚构原价案
近期,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涉嫌虚构原价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婚纱旅拍套餐过程中,未有过10599元、10999元销售旅拍套餐的交易记录,为了吸引消费者,更好地销售旅拍套餐,告知消费者所销售的旅拍套餐原价为10599元、10999元。“原价10599元”“原价10999元” 均属于虚假、捏造,从未有过销售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杨某霞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近期,根据三亚市12301旅游服务热线转来“关于投诉韩某飞工作室”的工单信息,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对韩某飞工作室进行调查。经查,该工作室线下名称为:海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招徕游客刘某香参加2022年1月31日至2月3日三亚私人定制游,报名费为2400元(包含用车费用及向导费用),行程中其他消费均由游客支付。同时,该公司以460元/天的价格(四天共计1840元)雇佣杨某霞全程陪同游客刘某香进行讲解,杨某霞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840元,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三
三亚某休闲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潜水)案
近期,根据“12301”旅游服务热线转来后海村菜市场附近小码头非法潜水乱象的工单信息,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对三亚某休闲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2022年5月10日接受2名游客以现金方式报名(费用为每人320元,共640元)并安排2名教练带领游客下海潜水,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其没收违法收得640元,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李某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2022年12月5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李某强驾驶小型轿车(5座)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停车场主动招揽搭载1名乘客。经查,当事人李某强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主动招揽乘客乘车,双方商定乘车费用500元,到达乘车目的地东方市高铁站后收取车费。李某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给予李某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