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4月27日电 题:中国用更强法治力量捍卫“世界屋脊”生态环境
新华社记者
中国正用更强大的法治力量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捍卫“世界屋脊”脆弱的生态环境。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6日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这是继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后中国出台的又一部特殊地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
在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喀则市拉孜县越冬的黑颈鹤(1月23日摄)。新华社记者 孙非 摄
专家指出,青藏高原在中国以至全球生态安全中发挥极其重要作用,法律的意义和影响远远超出了258万平方公里的高原本身。
青藏高原包括中国的西藏和青海两省区全部,以及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等四省区部分地区,大部分地区海拔超过4000米,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湄公河)等亚洲多条重要江河的源头区。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税燕萍介绍,尽管青藏高原是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但它自然生态系统先天脆弱敏感,自我维持和恢复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修复。
这是2022年10月29日拍摄的拉鲁湿地景色(手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沈虹冰 摄
税燕萍说,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面临冰川退缩、冻土消融,以及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大等诸多挑战。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地球第三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地位特殊,立法意义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
西藏农牧学院王向涛副教授表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制度和法律,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生态保护放在区域发展的重要位置,才能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青藏高原保有大面积较为原始的高寒生态系统,像草原草甸、森林灌丛等都有着独特的发生发育特点,我们在区域发展中,一定要把握这些生态资源的规律。只有守护好这一‘活水源头’,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成为高原百姓最普惠的福祉。”王向涛说。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在长江、黄河等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地内从事不符合生态保护管控要求的采砂、采矿活动;除保障居民用电和巩固边防需要外,禁止在青藏高原新建小水电项目等。
这是2022年12月9日拍摄的青海湖一角(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张龙 摄
法律还规定,在青藏高原旅游、山地户外运动中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对情节严重的个人,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临近五一黄金周了,来珠峰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相信法律出台后,能够提高公众爱护环境的意识,遏制不文明旅游行为。”珠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拉巴次仁说。
过去十年,中国在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成就显著,生态文明被写入宪法,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
目前,中国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达到30余件,还有100多件行政法规和1000余件地方性法规,涵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各类自然系统,形成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
十年间,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这些变化也发生在雪域高原。
“近年来政府加大对巴松措的生态保护,建立了污水处理厂等,生态好了鸟儿也多起来了。”位于林芝工布江达县巴松措景区内结巴村村民次仁央宗说,她在景区担任讲解员,在向游客介绍家乡的同时,也为家乡变化感到自豪。
谈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次仁央宗希望法律的出台能够让公众更加自觉爱护生态环境,共同享受青山绿水带来的生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