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18日,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天长法院再度使用“云庭”模式,一日高效审理两案。
鉴于当事人均希望尽快审理的实际需求,两起案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通过使用微信程序“云庭”审理。庭审前,法官、书记员均按照防控要求做好防控保护,与信息化人员一起调试设备,整理并录入案件信息,联系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家提前熟悉“云庭”使用方法。
当日上午9时30分,审判员高瑜在线审理原告单某和被告俞某离婚纠纷案。15时,审判员姜维安在线审理了原告杨某与被告天长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最后当事人、代理人、法官、书记员就开庭笔录进行远程校对、电子签名确认。两场庭审全程均同步录音录像,效果良好。
下一步,天长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王建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