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生于东武阳(今山东莘县,一说鄄城),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三国时期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
曹植在世子之争中不敌曹丕,遂不得曹操重用,但其在诗与散文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著有《洛神赋》《白马篇》等,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文学批评家钟嵘也在《诗品》中把他列为品第最高的诗人。232年12月27日去世,谥号“思”,又称陈思王。
历史评价:
陈寿:陈思文才富艳,足以自通后叶,然不能克让远防,终致携隙。
李白:曹植为建安之雄才,惟堪捧驾。天下豪俊,翕然趋风,白之不敏,窃慕高论。
杜甫:①曹植休前辈,张芝更后身。②子建文笔壮,河间经术存。③赋料杨雄敌,诗看子建亲。
欧阳修:盖诗者,乐之苗裔与。汉之苏、李,魏之曹、刘,得其正始。
王闿运:看船山诗话,甚诋子建,可云有胆,然知其诗境不能高也,不离乎空灵妙寂而已。
轶事典故:
七步成诗
曹植“七步成诗”广为流传:“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见于《三国演义》),然而这首诗不见于陈寿的《三国志》,最早见于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文学》,《世说新语》记载着魏文帝曹丕妒忌曹植的才学,命曹植在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否则将被处死,而且对诗有严格要求:诗的主题必须为兄弟之情,但是全诗又不可包含兄弟二字,曹植在不到七步之内便吟出:“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但此诗是否为曹植所著作,至现今仍有争议。
洛神悲歌
对于《文选》中的谬注,清人朱乾在《乐府正义》中鞭挞说,这篇原是曹植借“宓牺氏之女,溺死洛水为神”的传说抒发自己怀才不遇心境的《感鄄赋》。鄄者,实为封地也。好事者利用“鄄”与“甄”通,附会出《洛神赋》隐寓曹植与魏文帝曹丕之妻甄氏的叔嫂恋事,不独污前人之行,亦且污后人之口。近有学者考证出《洛神赋》的主旨是曹植悼念怀恋其亡妻崔氏女,洛神形象是崔氏女的化身。然而两者说法皆有不妥之处,故此隐喻君臣大义说较为流行。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云:“本篇或系假托洛神寄寓对君主的思慕,反映衷情不能相通的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