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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购退货再正常不过,但是一位“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女子引发网友热议。昨天下午,该女子发微博称,自己愿意道歉,还称被“冤枉”了……
来 源综合自中国青年报(ID:zqbcyol)、北京青年报、@1818黄金眼、都市快报、新浪微博等。
这两天,一则“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话题一直在网上发酵。
不少网友看完气炸,网购不满意退货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头回见还有人这样操作。
@王子:试穿是可以,但不是让你穿到外面去显摆,这种做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姑娘你的人品有问题。
@不忘初心的旭 :拒绝退货是没毛病的,要都照她这么干,别人还怎么做生意,社会还何来规则。
@王sir:姑娘,做人诚实点,低调点,买不起衣服去旅游干嘛!@非鱼出来冒个泡:昨天刚看过新闻,小姑娘电话里的口气还理直气壮的,真想问问,这么不要脸。
@妖孽2389494 :搜集全了,不退,然后申请非诚信客户,拉黑!
@王小亚 :7天无理由应该不包括穿出去的吧,这肯定影响二次销售啊
:建议商家在衣服显眼处加上防盗扣,一旦拆卸概不退换!
但也有网友认为,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没问题。
@jucie:从规则上,无理由退货来看,姑娘退货没问题。
女买家回应:愿意道歉,但是自己被“冤枉”了……
11日,买家黄小姐通过微博回应此事称,自己一年要买几百件衣服,但退款率为零,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想过要退货、要卡时间等等。
黄小姐解释称,出去旅游时确实抱着侥幸心态,觉得拿不喜欢的衣服拍个照片就脱下来,也没想那么多,后面店家说不能退自己也愿意买单。
黄小姐表示,用不喜欢的衣服拍了照片确实不对,她愿意真诚道歉,“道歉是因为确实不该有侥幸心理用不喜欢的衣服拍照片,但不是因为一开始想退单,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此外,黄小姐还表示,早在本周四(8日)她已经和卖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但店家却一直坚称自己要退回所有的衣服。
在李先生看来,无论买家黄小姐后续如何解释,她一开始都是要求18件全部退货的。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5月8日,他收到包括黄小姐穿过的5件衣服共14件退货,对其中5件有问题的衣服,黄小姐表示,如果确实有问题,自己就不退了。李先生说,黄小姐只是口头承诺不退货,但是淘宝界面的退款申请并没有撤销。
1818黄金眼在11日上午更新了事件的后续:淘宝店主李先生说,18件衣服收到了14件,其中五件他从买家朋友圈看到过,被穿过,他表示这五件不能退,买家同意了。
女买家个人信息被“人肉”
从女买家的微博来看,舆论评价给了她很大的压力。同时,这位黄小姐的个人信息也被网友“人肉”了出来。
信息的真实性虽然存疑,但是很快下面就有网友指出,这样做有点过了,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
昨天晚上,都是快报记者联系上在宁波工作的黄小姐,电话里,她一直在哭,说网络暴力太可怕了。“不停地有人打电话、发短信辱骂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铺天盖地的都是一片骂声。开头几个电话进来的时候,我还跟对方说,你了解真相吗,你就来骂我。他说,我就是想骂你,觉得很爽。”
“我一个晚上没睡觉,到现在一天没吃东西。我的手机卡被我掰了,所有跟手机卡绑定的信息都被曝光了。今天还有人找到了我住的地方,我听到有人在敲门。我不敢开,我一天哭得停不下来。”
黄小姐说,自己一次性买18件衣服很平常,不是网上说的为了旅游拍照买的,然后退货。
她给我看她的淘宝评价管理,买家好评率100%。“我在网上一共买了904样商品,大部分都是衣服,我就是喜欢买买买,我生活就是这样的人,开心了就想买,看到喜欢的衣服就买,不喜欢了就退,但是退货的很少。”“我是拿到卖家快递当天去西藏旅游,很多衣服都没有拆封。旅游时,我一共拆了八件,穿了八件,其中三件是很喜欢的。其余的有的衣服偏大,感觉质量不好,就套在身上拍了个照。”
“我退回去的一共是14件,三件喜欢的留下了。穿过的衣服我也跟卖家沟通过,如果不给退就不退。卖家也不是发了18件,只有17件衣服。早在5月8日,我已经跟店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
“现在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下午的时候,我跟公司领导请假,我没说请几天,他就同意了。领导也知道这件事了。”
在接受完记者的采访后,微信上,黄小姐又给我发来一封长信,她说,“我道歉,我承认自己错误,求求大家,不要再让事情再发酵了。”
黄小姐的致歉信(节选):
大家好,我是黄××,是引发此次事件的主要人。
我从来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今严重地步,影响如此广泛,在这里我深深忏悔,反思并深刻检讨自己。
我没有为自己犯的错争辩,因为我确实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希望不了解我的网友不要因为这件有争议的事情否定我的全部,这次风波其中有很多细节,事情的详细起因经过结果已经不重要。
我与商家引发的争端当然不在4000余元的交易额,而在于大家都深刻知道诚信做人的重要性,这个社会需要诚信,我定会深刻反省自己在这次事情中存在的侥幸心理,向大家证明我会改变,我会把诚信这两个字时时刻刻放在心里。
这将是对此次事件发表的最后言论,终极目的是为了认错,为我犯下的错买单,恳请广大网友原谅我,不要再议论非议我,希望那些不明事实全部真相的朋友不要乱加评论,你们将心比心,如果是你们或者你们最爱的亲人被网络暴力,你们会不会对这个世界绝望,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而想要轻生。
我希望这件事就此平息,不要再让事情发酵下去,让我有一条活路,让我的家人有一条活路,在此我跪谢大家!
昨天,记者多次在淘宝上联系卖家李先生,对方自动回复:欢迎光临,谢谢亲的支持关心,店铺还在处理这个退换货呢!没办法一一回复清楚细节。这几天暂时不接急件!
昨天深夜23:23分,淘宝官方也就此事作出了回应: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
律师:退货有法可依但消费者有违诚信
卖家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不只他一个人碰到类似情况,因而选择曝光,希望这位买家能够向自己和公众道歉,也提醒其他恶意购物的买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
周浩介绍,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意思是,签收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因而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七天。
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周浩律师建议,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次基础上适当修正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试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制裁。
也有法律博主在微博提醒,7天无理由退货本身是对消费者来说非常有利的一个规定,若是消费者长期滥用权利,最终只会让法律条文逐渐缩小权力的空间和边界。
“人肉”别人隐私是否违法?
律师表示,人肉搜索是违法的。根据2014年8月份最高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动不动就“人肉”别人隐私进而进行曝光、谩骂,涉嫌侵害他人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人肉搜索造成受害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1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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