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磁州窑花卉纹镜合 南京博物院藏
存放名贵药材的瓷合,可称之为药合。大凡名贵中药如麝香、牛黄、宝珠等类,不仅价格高昂,得之不易,而且需忌潮湿、高温、露气等环境,因此必须紧密严实地特别保存。另外,其他一般的药粒、药沫、药膏之类,不宜散放,也离不开合装器。存药的合子虽然不止瓷合一类,还有漆、玉、牙、木、金等,但总还是以瓷合为主。原因是瓷合较之其他贮存器在化学性质上十分稳定,不浸药性,少惹尘垢,容易清理,防潮、防热、防虫等性能良好。于是,瓷合成为古人贮藏灵丹妙药的首选。
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南唐拾遗》有《赋得花藤合寄颍人》诗:“繁叶落何处,孤贞在中央,愿盛黄金膏,寄与青眼郎,路远莫知意,水深天苍苍。”此诗说到诗人用绘了花藤的药合盛装“黄金膏”,寄给一患了眼疾的“青眼郎”,证明药膏是用药合盛装的,又因此药合上绘着花藤,进而判断药合为瓷合。
明代高溓著《遵生八笺》,提到必备药器包括:大小银合锅、药合、磁锅、新瓦盆等。指出药合是制药、贮药不可缺少之器。明医书《普济方》卷111记药合的使用,讲到雄黄膏的制法:“为末入磁盒中,用白土泥固济,候干”。《普济方》卷265讲到用药合调治小灵丹一节说:“代赭石、赤石、紫石英、禹余粮四味等经炮制,成细末,入砂合内,再用泥封固,曝晒至干,用炭二十斤烧透,再取出药盒地上掘坑,埋一对时,取出细研三日,令极细,入用。”此样方法制药,药合自然显得十分必要。此处虽然字面上说是砂合,依常理推,应该属于陶瓷类合。
除文献的记述外,传世及出土文物中也有药合的专门物证。韩国国立中央博物馆藏12世纪高丽青瓷“尚药局”合;浙江省博物馆藏北宋定窑“尚药局”合;河北曲阳定窑遗址出土有若干件写着“尚药局”铭的白瓷合,有整器也有残器。以上传世及出土实物证明,宋代瓷合用于存药或治药不是个例。安徽省博物馆藏有一宋代白釉合,造型成筒样,子母口,盖与合体扣合紧实,显然应归类为药合。
不过,按明代人的习惯,擦面之粉称面药,调气之香称香药。因此,若将粉合、香合也称为药合,并不算错。明代项元汴《历代名瓷图谱》一书,著录一明成窑五彩胭(燕)脂合,项氏在注文中特别提到“贮口脂面药之器,制半夏香药最宜”之语。
瓷合中较微小的一类,作油合的情况较多。用于涂手、涂颈、护发的油脂用量较少,自然不必纳之大物。湖南长沙窑址曾经有写“油合”字样的唐代瓷合出土,证明唐时有专器贮油脂供于妆事。传世、出土有银质蛤蜊样小合子,虽然材料不是瓷类,但是,可证蛤蜊样油合是从唐代延续至今的。民间见有三彩、绞胎、白釉等各样体小可握于掌心的瓷合,均应归为油合之类。1956年江西省上饶县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墓,出土的南宋青白釉瓜棱合,合径3厘米左右,合口2.4厘米,属于油合。
1980年浙江省临安县明堂山唐天复元年(901年)水邱氏墓,出土的越窑钮盖合,合肩内折为较大的弧面后,再敛为极小的口,合盖与合体可紧密扣合。另有浙江天一阁博物馆藏唐代青釉油合,从器型上看都与长沙窑写“油盒”的器物有相类之处,因此,可归为油合。
清代《国朝宫史》卷十八有“五彩瓷油合一对”的记载;小说《镜花缘》写“也有捧着梳妆的,也有托着油合的,也有托着粉合的”。可见,在妆事中,如讲究起来,粉合与油合本不是一码事,二者都是妆事必备之物。
瓷合偶有当镜合者,古人或称之照匣。古代铜镜由金属制成,体重而硬,放入瓷合中,如不小心,易碎了合子。因此,瓷合作镜合的情况较少见。如有,一者合需大而厚;二者合中需衬较柔软的丝物或皮革。目前所见出土铜镜镜面粘连丝织物的情况,其原因盖出于此。南京博物院藏宋磁州窑黑花带盖瓷合,瓷合高12.2厘米,口径21.5厘米。盖钮两旁楷书“镜盒”两字铭文。这是不多见的瓷合作镜合的要例。
器型较大的瓷合子,可直接用作化妆的奁具。唐摹本顾恺之名画《女史箴图》中有美姬梳妆一节,十分清晰地记录了晋人妆事的完整场面。画中各样妆具齐全,其中置于镜台下几项妆具中有一妆奁合,大合内套若干小合,有力证明了大奁合与小粉合、油合、香合等之间的关系。虽然,此大合可能属漆合一类,但仍能从一个侧面透视古代大瓷合作奁合的影子。湖南郴州市竹叶冲唐墓出土的1件圆形青瓷合内,装有滑石合2件,粉扑子、铜勺、木篦等。陕西省考古所藏北宋青釉刻花合,合高14.5厘米,口径19.5厘米,底径12.7厘米,如此大而深腹的瓷合子可能也是瓷奁具之类。
瓷合当花合用的物证也是出土于唐代长沙窑遗址,一瓷合盖上写着“花盒”两字。头发上、衣帽上插着的各样真花假花安置在花合中,可免枝叶受损,既为惜物,更为惜容。白居易《长恨歌》中“钿合金钗寄将去”“花钿委地无人收”,字面上虽不能解清此处的“钿合”“花钿”的详细材料和用途,但可知唐时钿合于男女两情相悦中是重要的寄情之物,更知钿合、花钿皆为妆奁之器。
明清以后,瓷合功能更趋复杂。大瓷合有装朝珠、文具的,有盛茶叶食品的;小瓷合作香合、粉合、油合、药合、印合等各样用途,相互混淆,多半不易准确分类。
明嘉靖《海浮山词稿》:“泪点儿流成玉露盘,粉合儿权当金星砚,滴将来一处研写封书,诉不尽情言,一字字离愁闺怨,一句句缘悭分浅……”此处粉合儿权当金星砚,当然可看作词人赋比手法的玩弄。不过,明《遵生八笺》卷七记文人书案陈设:“几外炉一、花瓶一、匙筋瓶一、香合一,四者等差远甚,惟博雅者择之。”可以证明,明代文人以香合作书房重要陈设。清《书画鉴影》:“案头奁具一,镜台一,梳匣脂粉合各一,又半截古瓶插白花一枝。”清《绘事琐言》卷六:“粉合可贮各种未研之色,借粧奁之器以入画也。印泥合可藏印色,亦可藏众色。”
至此,可以看到,香合、粉合、印合之类,已被明清文人随意颠来倒去,更加不分贵贱雅俗,唐宋之土风至明清已大相径庭,不可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