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王某、马某夫妇向中联某公司购买泵车,但因经营不善,本应分期支付的数百万元货款没了音信。2019年,法院判决王某、马某偿还中联某公司货款共计三百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两人声称无力还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干脆“躺平装死”,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23年,中联某公司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经过调查,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发现王某、马某在河南省太康县某高档小区经营了一家烟酒店,近期还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去洛阳某景区旅游的视频,一派“逍遥”景象。
在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中,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旅游、度假。面对“自爆”的“老赖”,张家界中院执行局当即决定赴河南现场执法。
4月18日上午,执行法官们来到该烟酒店,但并未发现王某和马某的身影,只有马某的妹妹在场。面对询问,马某的妹妹含糊其辞,称不清楚两人的去向。
执行法官们反复拨打两人的电话,马某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王某则在几次后终于接通,张口第一句话却是“喂!你们是谁?是诈骗的吧!”,随后索性关机。
尽管被执行人百般逃避,但身经百战的执行法官们自有绝招。被执行人王某和马某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却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还逃避法院执行,已经符合拘留的条件。但考虑到两人身处何处不详,且法院在未谈话前尚不能完整地掌握其财产状况、经营收入和还款意向,如果采取常规的拘留手段,很可能导致没有回旋余地,执行效果不佳。
据此,执行法官调整了应对策略,当场开具《预拘留通知书》,要求马某的妹妹及时向王某和马某转达通知书的内容:“收到本通知后七日内,仍然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本院将依法对王某、马某拘留十五日”。
当天下午,迫于压力的马某主动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自己不想被拘留,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洽谈还款事宜。执行法官当即召集中联某公司代表与马某见面协商,最终,马某当场履行一部分款项,并与中联某公司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预拘留”是执行预强制措施的一种,是指对被执行人在正式作出拘留决定前给予其一定宽限期而采取的“惩戒预警”措施。执行预强制措施兼具教育和灵活的特点,通过恩威并施,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度,达到督促、倒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的目的。
下一步,张家界法院将继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民生、工程机械等领域执行难案,适时采用“预罚款”、“预拘留”等预强制措施,为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提供现代化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