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
藤县某酒店工作人员
用房卡潜进入一间客房
意图强奸醉酒女子
因女子惊醒未能得逞
日前,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判决……
今年1月25日晚,黄某钧到藤县某酒店交接班,得知房客小芳(化名)醉酒,独自在一房间内休息。
次日0时40分许,黄某钧用酒店房间总门卡,潜入小芳房间,欲对她实施奸淫。小芳惊醒后,扬言要报警。见状,黄某钧穿好衣服后逃离现场。
小芳报警后,黄某钧被派出所传唤归案。
案发后,黄某钧通过家属,在6月赔偿小芳经济损失10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钧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妇女醉酒之机奸淫妇女,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强奸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某钧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提醒:
女性酒后最好能及时回到家中休息,尽量避免单独一人入住酒店或宾馆,如需入住,最好提前叫上女性朋友陪同,入住后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将房门反锁等措施,不给他人留下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