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你们送调解协议的时候,能不能帮我把女儿的画带进去,孩子一直吵着要给爸爸”,这是县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当事人黄某对法官提出的“特殊诉请”,承办法官随即与羁押袁某的看守所民警取得联系,这一“特殊诉请”得到实现。
2022年2月24日,县法院受理了黄某对袁某提起的离婚诉讼,理由是袁某作为丈夫、父亲,一直对家庭不管不顾,还在妻子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向网络平台、同学和朋友借款几千到几万不等。黄某始终期望家庭能够和谐、幸福、美满,自己兢兢业业工作,悉心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并替袁某还债达十多万元。但袁某不知悔改,夫妻二人分居近一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协商离婚事宜已久,又因袁某于2021年11月因涉嫌诈骗罪被捕,更使黄某不堪重负,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立案后,因疫情因素,承办法官与看守所通过视频联线对该案进行调解,当袁某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黄某瞬间“破防”,泪如雨下。在法官向袁某宣读黄某的离婚请求时,袁某亦忏悔不已,表示同意妻子黄某关于离婚及婚生女儿由其抚养等全部请求。达成调解后,黄某得知法警会将制作好的协议书送去看守所给袁某签字,于是便有了前面向法官提出的“特殊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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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后语
每个人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可能是父亲、母亲、孩子……,而案件中黄某提出”特殊诉请”,体现的正是一位母亲努力为女儿传达对父亲的思念,应当替她实现。作为法官,应当把实现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小诉请作为必修课,在细微之处彰显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