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到底有没有必要存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我们看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死刑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流传至今,到底有什么意义呢?现在有人认为只有废除死刑,才是文明进步的体现,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死刑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刑犯
反对死刑的原因
死刑是为了惩罚十恶不赦的人,安抚受害者家属的情绪,顺便震慑一下其他罪犯。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中死刑越来越违背这些出发点了,正是因为这样出现了很多想要废除死刑的人,他们想要废除死刑的原因,主要有四个。
1762年时,法国思想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里提出了一个观点,国家的形成是因为民众为了更好地一同生活,而放弃了一部分权利,这些被放弃的权利就成了国家权利,来更好的管理民众。但是生命是特殊的生存权利,死刑的存在违背了民众意志。
判决
第二个原因是死刑存在的意义已经被改变了,死刑原本是为了震慑其他罪犯,避免有人再次犯同类型的案件,来达到预防犯罪,但事实并非如此。
一旦犯下重大案件,无非就是死刑或是无期徒刑,如果能选择的话,不管是杀人犯还是受害者的家属,都会义无反顾地选择第一个,杀人犯是为了少受折磨一了百了,而受害者的家属则是想报仇雪恨。
但法律并不是用来报复的武器,死刑虽然残酷,但是执行时间短,影响只是暂时的。而选择无期徒刑,执行时间的漫长可以影响几十年,才能真正地让人感受到刑罚带来的痛苦,更有效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的安稳。
镣铐
除了违背民众生存意志和无意义之外,主张废除死刑的人还有两个原因。
主张废除死刑的原因
主张废除死刑的人认为,死刑会让人变得越来越残忍,很简单,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以暴制暴只能带来更剧烈的暴行,非常容易造成一个恶性循环。
哭泣的女罪犯
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告诉众人,不能随意伤害他人,可死刑的出现就是摆明告诉大家,只要有正确的前提和缘由,杀人这种事情是可以存在的。死刑就是一场公开的正义杀人事件,这和原本的法治精神是完全不符的。
最后一个理由是,这样的刑罚不但没有震慑到罪犯,相反还会有反作用,人类天生会怜悯弱小,不管这个弱小做出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面对强势的审判,人们可能会暂且忘记相对弱势的罪犯到底做出了什么事,只会觉得其中是否有什么苦衷,这是人性的使然。
罪犯
不判死刑也是为了避免罪犯狗急跳墙,以此保证受害者的安全。如果受害者落入罪犯手里,没有死刑的威胁,受害者可能还会安全一些。
如果说这个罪犯犯下的事情刚好是死刑,可能罪犯会想反正也是一死,还不如临死前找个人作伴,于是本来还算安全的受害者,可能就会被极端的罪犯杀害。
当然除了这些理由之外还有一些别的争论,在2015年举行了一项民意调查,一部分民众同意废除死刑的理由竟然是,他们认为有身份背景的人往往不用死刑,真正执行死刑的都是底层群众,因此还不如直接废除。如果真的废除死刑,那会引发什么后果呢?
判决
废除死刑带来的后果
2015年时,欧盟委员会的代表在会议上表示,只有废除了死刑的国家才有成为欧盟成员的资格,任何实行死刑的国家都不允许成为欧盟成员。积极筹备准备加入欧盟委员会的土耳其,就因为国家还存在死刑制度,就这么失去了资格。
没想到吧,死刑的存在还能影响到世界格局的变化,其实在欧盟委员会提出这项规定之前,世界上179个国家中有70%已经废除了死刑。在影响力较大的国家中,只有中国、印度、日本和美国还保留着死刑。
镣铐
尽管保留了死刑,但大家在判决时还是会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给罪犯判处死刑,虽然我国也在慎杀少杀,但比起美国,我国的死刑犯还是要多得多。
美国在2003年暂停死刑后,又在2019年时把死刑拖出来宣布重新执行,但每一次死刑都遭到了大量群众的反对,就比如刚恢复执行的第一年,美国就发生了四百多起枪击案,因枪击案死亡的人数足足有三万七千人。
审判
平均下来也就是说每次的枪击案都导致了九十人死亡,可这一整年被判处死刑的也才仅仅九人。这些犯案人放到中国每个都够枪毙十回了,可在美国却只坐个牢就能偿还罪孽,那些无辜惨死的人就这么死去,再没人为他们讨回公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