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四方面17项举措,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青海省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政策支撑体系,加快养老托育床位改造升级,发展专业照护型养老托育机构。探索在乡镇(街道)及城镇流动人口聚居区设置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托育活动培训场所。拓宽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渠道,引导各市州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地、规划、财政、融资、人才培训等支持性“政策包”,鼓励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包”。
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试点,为长期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全面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指导。优化居家社区服务,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的方式加强服务设施保障,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和“四同步”制度,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场地。
同时,提升机构服务水平,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托育机构。到2025年底前,有意愿的失能特困及重度残疾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
据悉,青海省将深化医养(育)结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托育服务有效对接,推动医养(育)健康服务资源在城乡社区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康养教融合发展,实施“养老服务 行业”行动,大力发展养老新兴业态,打造以休闲养生、健康养老、生态疗养、健身休闲、中藏医保健、健康食品为主要内容的青海特色养老产业。
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简化应用程序使用步骤及操作界面,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支持省内有条件的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