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觉得,既然是独生子女,那父母一旦去世,所有的遗产当然全部归子女所有,这难不成还有什么疑问吗?
对不起,这不是疑问。根据法律规定,在很多情况下,的确会存在这种后果,而且,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子女连一分钱都得不到。
接下来,法海老师就跟大家一起来梳理梳理这些特殊的情况。
一、独生子女不能得到任何遗产的情况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由此可见,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如果父母在生前留下了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指定将所有遗产给独生子女以外的人,比如隔壁小王,那么,子女是得不到遗产的。除非子女没有生活能力,可以给子女留下适当的份额。
不过,在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明确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逾期不作出,视为放弃。
2.子女做出过格行为的情况
《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了,五种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对于后三项行为,如果之后悔改了,被继承人对子女宽恕了,还是可以恢复继承权的。
二、独生子女只能得到部分遗产的情况
1.父母先于(外)祖父母去世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如果父亲最先去世的话,那么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爷爷、奶奶、妻子,以及独生子女,共四人。原则上,4人将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
如果爷爷或奶奶在遗产分配前死亡,那么,姑姑和叔叔、大爷将成为相应部分遗产的继承人。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转继承。
2.父母再婚的情况
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重新领取了新的结婚证,再婚了,那么,继父母便成为了新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不过,这里必须得领取结婚证,因为我国法律现在不再承认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