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技,古称百戏,历来以其动作惊险,技巧高难而著称。随着社会的发展,观众欣赏水平的提高,市场需求的减少,杂技节目越来越少。杂技艺术如何创新,已成了当代杂技艺术家们期待解决而又难于解决的课题。
创新应是在遵循杂技艺术创作规律基础上的、 包容新科学、新技术的创作思维的整体拓展,那种单一的、偏狭的、零碎的、泛化的创作手法,都不能满足杂技艺术创新的需要。创新又是“双百”方针在杂技 艺术创作中的具体融会,共容共存,无论是挖掘、合 并、情节性的、故事化的、仿古的、现代的、地方的、民 族的,只要是没有脱离杂技特征和实质,有利于丰富和完善杂技艺术的,都属创新 之道,创新之法。
传统并不意味陈旧,许多看似无价值 的东西,往往能“点石成金”。一是高难度的创新。这是杂技艺术创作的最基本的方法。这与体育运动项目的达标准则近似。从历届杂技大赛来看,杂技艺术理论家、表演家、评判家都自觉不自觉地把节目是否有高难度技巧的创新,作为自己创作目标和评判准绳。如:上海马校参赛的《跳 板蹬人》、广州市杂技团参赛的《晃动爬杆》,其节目动作难度大,观众赞不绝口,从而获得全国杂技比赛“金狮奖”。
其实这一分一毫的提高,都饱含着杂技艺术家的辛劳汗水、胆识和坚强毅力。纵观杂技的历史,它的产生、发展都与技巧性的表演紧密相关,在人们的审美习惯里,没有高、难、奇、险、美的技巧表演,便不成为杂技,要使杂技艺术有其强大的生 命力,提高高难度技巧的重要作用自然是不容忽视的。
然而,创新绝不仅仅是单一技巧的产物。一味偏 重高、难、奇、险,或是评判中只认可那些“传统技巧+ 动作难度=夺取奖牌”的做法,都不足以解决当今杂 技艺术家们对“创新”的困惑和企盼。
二是节目品种的创新。在历届比赛中,往往在群芳争艳的同时,总有那几棵刚刚破土而出的幼苗顽强地展现其中。这些节目的表演、技巧、构思、编排都令人耳目一新, 如:战士杂技团的《滚环》、《东方天鹅》、成都军区杂技团的《灯上芭蕾》,新节目的出现,也应是创新的一 个重要方面,只有不断在节目品种上的创新,才能使杂技艺术萌发出鲜活的生机以满足观众的审美需 求,使杂技艺术产生征服观众的魅力。
三是节目内容的创新。是否在杂技节目里设置一定的情节内容,这是多年来同行们在理论与实践中探讨、摸索的问题。 我认为杂技的艺术特征应该反映社会的思想内容和生活内容,应该是紧跟时代的、贴近生活、反映面是广泛的;杂技又是以其特殊的艺术手段,即演员的形体造型来向观众传递某种精神情绪的,不能直接向 人们展示一个深奥的道理。如六十年代创作的一些 节目《地道战》、《快乐的炊事员》等,尽管这些节目不可避免的带有那个年代的痕迹,但在当时这些节目还是受到欢迎的。内容是杂技艺术创新不容忽视的问题,只要运用得当,就能使节目更丰富,更完整,更有艺术情趣。
四是表演形式上的创新。杂技作为一门 表演艺术形式,以其独特艺术语汇──即演员以高、 难、奇、险技巧为手段,表现出人的智慧、勇敢和美韵。 因此,它可以不受时空、地 域、边界、人种、民族的局 限,向人们直接展示形体艺 术和洞解心里节奏。如在少儿杂技中,我们就比较注意强调演员纯真、自然、大方、 热情的表情。一方面充分展示形象力与美,让人看到少儿特有的神气和灵气,同时又将小演员那轻松、欢快、活泼、风趣的姿态糅合在高难度技巧中,这种表演形式得到了观众的认可与欢迎。
总之,杂技艺术的创新是一个值得进一步研 究、探讨的课题。只要我们具备了正确的、科学的、 明智的创新思维,拓展自身的艺术眼光,就一定能在创作中探索出新的 表现领域,取得新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