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们者在工作中可能经常会遇到一些情况,大家认为是正常的,是常见的,但是却不知道这些情况都是违法的。比如说劳动者和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单位以现金形式给予补贴,不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样的做法看起来是协议的、自愿的,但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而今天要讲的问题,就比不缴纳社保更为常见了。
小李在一家单位项目计划部工作,最近新接了一个项目,上级要求三天之内做出完整的计划,由于项目比较大,工作量繁重,小李连续两天加班到晚上十点过,终于在第三天晚上交出了计划。但是在月底发工资时,小李发现自己的工资与上个月并没有什么区别,于是向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询问加班费的事情。
单位方面表示,本单位是不提倡加班的,也没有加班工资一说,小李不能按时做完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是自己能力不行,自觉加班完成工作是应该的。小李对这样的说法很不满,认为工作量与工作时间严重不匹配,加班是必要的,与自己的能力无关,要求合理赔偿,因此发起了劳动仲裁。
相信加班这样的问题很多劳动者都遇到过,私营企业里面这种以员工能力不足为由要求其自觉加班完成任务的说法实在是太常见了,不少员工甚至认为这是正确的。也因此,很多劳动者过着全年无休,每天工作长达12小时却没有加班工资的生活。
事实上,不管单位有怎样的托词,《劳动法》都明确规定了,超出合同规定的时间安排工作,就死加班,加班要以法定标准支付员工加班费,工作日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2倍,节假日加班3倍。凡是要求员工无偿加班的都是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合理赔偿。
加班是生产型企业的常态,也正是因为加班是平常的,往往就让人忽略了自己在加班时的合法利益。劳动者们切记,无偿加班是单位的违法要求,如果觉得员工能力不足,单位有义务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而不是一味的要求无偿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