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于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在会上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2020年,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推进复工复业,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同时,阶段性免征个体工商户社保费,允许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当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2021年,将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月销售额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已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
据介绍,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具体包括: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及时编制和持续更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组织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开展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帮助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准确掌握、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一是减负规模持续扩大。税费优惠政策已覆盖全部个体工商户,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
二是缴税负担逐年下降。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前全国超八成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需要缴税的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月缴税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
三是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累计新办个体工商户1734.2万户,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戴诗友称,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在落实减税降费中使个体工商户尽享红利,在优化服务举措中让个体工商户更添便利,在帮助纾困解难中为个体工商户多谋实利,积极助力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