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新鲜感,但是好感,更偏向于自己发自表面的,对他人的欣赏。这不代表是一闪而过的,可能因为什么时候看清了对方的观念:“哦原来ta不值得我欣赏”。所以丢失了好感。但好感也能持久,比如会觉得这个人适合做朋友,却不会升级为恋人。
喜欢转为爱情的可能性,不一定比好感高。首先,对喜欢的理解是,少女心的迸发,一瞬间的悸动带来的后劲。但是,后劲消失的早,就不再喜欢了,但好感则不同。对对方有好感,是因为对方身上,存在吸引你的点,或与自己有相似点,而产生是一种欣赏和共鸣,它的存在可能会因为你细节里的温柔,两人眼神里不约而同的赞赏而加深。
那么爱情呢?不需要讨好的人、舒服的相处、不拍都能合的默契、小到相同的笑点、大到相同的处世观念,而这些恰恰不一定是后劲的喜欢能带来的。
好感=细枝末节+长久+欣赏+默契
喜欢=对方表现+突然撩+荷尔蒙
从心理学角度讲,你喜欢的这个点,可能就是你自己特别注重的东西,这引起了你情感的共鸣。一个人是有无数个方方面面组成的,喜欢离不开对方的综合能力,特别是人品尤其重要。
任何一段情感都是从陌生人成为朋友在成为进一步的关系,发展关系的基础是对一个人有兴趣,从而投入精力去发现更多,如对方的内在点,幽默风趣,乐观向上,体贴之类,都可以成为闪光点。
但仅仅只是觉得对方人很好,这种感觉不能够定义为爱情。因为爱不是单方的,双方的共性吸引,产生愉悦。并且想要在一起才有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好感是这一切的根源,根源源源不断,则用之不竭。
因为对方的某一优点,而喜欢他,首先能喜欢对方,是对方拥有能吸引你的点,这个闪光点有可能契合了你脑海中自己想象中喜欢的人。这个闪光点,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一直回荡在你的脑海中,给你带来好感,但这种感觉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真爱。这个闪光点只能称之为一时的好感,有可能在和对方有深层次的了解后,你就不会喜欢反而讨厌对方的其他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