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阶段,殡仪馆等丧葬服务还是一门牌照生意、一门准入门槛奇高的生意。 (资料图片/图)
这是一则值得深挖的新闻。日前,湖南宁乡市殡仪馆一则通知火了。通知称,“为避免自带骨灰盒因质量问题,在骨灰装填过程中出现炸裂或损坏”,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6日起,停止对自带骨灰盒的丧属提供骨灰盒承接和骨灰装填服务。
有网友发现,宁乡市殡仪馆2018年中标的政府采购骨灰盒单价最高为6001元/个,然后分别卖到12800元和14800元/个。毛利率高得惊人,并且采购价有利益输送嫌疑。这骨灰盒质量是否更高为未可知,但贵不可言是确定的。另外,该殡仪馆2018年初资产2962.6万,当年盈利1281.8万,这资产回报率太漂亮了。
不得不说,官方回应相当及时。就在网友爆料的当天,宁乡市民政局发布公告称,责成该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宁乡市殡仪馆撤销通知,并让该单位负责人停职接受调查。
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北青报记者随机选择多地10家殡仪馆,调查发现:有3家表示,自带骨灰盒的丧属需要自己装填骨灰,其中一家表示,也可以由工作人员帮忙装填但需收费;另有2家表示,如果需要将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就必须从殡仪馆买骨灰盒。
多地殡仪馆强制或变相强制销售骨灰盒,绝不是“偶合”,也不宜一通道德谴责了事,“发死人财”“盘剥死者家属”之类的说辞,固然义正词严,但无助于理解与解决问题。
真相很简单,在现阶段,殡仪馆等丧葬服务还是一门牌照生意、一门准入门槛奇高的生意。《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上述宁乡市殡仪馆就是宁乡市民政局“二级事业单位”,还是“公益单位”,为什么资产回报率高,答案就在于此。
但另一方面,政府又对遗体火化等等殡仪馆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也就是说有价格管制。这就有趣了。如果只对殡仪馆设立极高的准入门槛、不实行价格管制,那殡仪馆的做法就会把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的价格设置为行政垄断下的市价,“合法地”榨取垄断租金,强制销售骨灰盒的做法就会相应减少。现在既有准入门槛,又有价格管制,殡仪馆为了榨取行政垄断下“应得的”垄断租金,就会强制或变相强制销售骨灰盒,或将火化等基本服务与其他选择性服务一起捆绑收费。
理解了强制或变相强制销售骨灰盒的内在发生逻辑,我们不难发现,治本之道,不在于责令殡仪馆取消各种强制销售与捆绑销售,因为上有对策、下有政策,按下葫芦浮起瓢,防不胜防,而在于降低殡葬行业的准入门槛,取消变相牌照管制,大大方方承认这是一门生意、一个正当行业,社会资本只要合规,应该让其自由准入。在自由竞争之下,这个行业只会和其他行业一样,赚取差不多的平均利润率,绝不会出现以“公益”之名赚取垄断租金的怪现象。
或有人问,要是没有准入门槛了,大家纷纷建立火葬场、殡仪馆,过度建设怎么办?这个问题好解答。担心亏钱你不进入不就得了,别人进入亏的是他们自己的钱,需要你担心吗?当然,如果一地已有一个殡仪馆,后来者自会考虑亏蚀问题,政府为了确保第一家有生意限制后来者进入才是不合适的。就像一地已经有了一家拉面馆、一家商场,政府从来不管“过度投资”的问题,后来者自会考虑、市场自会达到平衡。
更进一步,一地已有一个殡仪馆,如果放开准入,那么哪怕后来者权衡之后放弃了兴建新的殡仪馆计划,最后此地仍然只有这一家殡仪馆,仍算自由竞争,唯一的一家仍然只能索取自由竞争之下的市价,因为潜在的竞争者随时可以进入,它不得不与那些潜在的竞争者进行“竞争”。如果有准入限制,哪怕一个行业有一百家企业,仍然不是自由竞争;如果没有准入限制,哪怕只有一家企业,也是自由竞争。必须把潜在的竞争者放在图景之内。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