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赖强制执行逮捕其实是可以的,我们所说的老赖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只要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刑事诉讼法中批准逮捕的情形时,检察院是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作出逮捕的决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顾名思义,就是指债务人未能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债务人不主动履约,法院只能通过一系列手段,强制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所以说,失信被执行人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批准逮捕的情形时,检察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作出逮捕的决定的,但是对于没有偿还能力而违约的,并非故意为之的老赖,对于他们的处罚,也仅是敦促债务人及时履约,限制失信人员的高消费行为。法院也会尽最大的可能进行协调,争取债务双方达成和解。因为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就是实施强制执行,最后的结果也是执行不能。
如果说,失信被执行人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是他们拒绝执行法院已经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抗拒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涉嫌刑事犯罪。那么根据以上规定就可以作出逮捕的决定。除了限制高消费行为之外,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封查扣被执行人的财产,甚至会留刑事案底,限制进入特定行业等。当然,行政拘留,严重的判刑都是很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