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国家反腐力度越来越大,老虎年年打,苍蝇天天拍,可越打越多,越贪越大。
有网友说:贪官不杀、民愤难平、天理不容。可为什么贪官大多不被死刑呢?
先看一个调查问卷《你同意废除死刑》吗?对死刑存在的意义有个正确的了解。
世界上197个国家中有112个国家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还剩55个国家命运废除死刑。
有人认为“国际社会”主流已经废除了死刑,“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是对“人权的尊重”,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剥夺罪犯及贪官的生命是对社会文明的贬低,罪犯及贪官的生命也是生命。
有人认为废除死刑会使受害者被忽视,会造成“以牙还牙、一报还一报”恶性事件泛滥,同时法律也会失去威慑力。
中国是未废除死刑的国家,我们相信大多数人都是遵纪守法善良的人,暴力犯罪的只是极少数,如果废除死刑,那就是鼓励犯罪,“法治社会”就是空谈,法律就会失去威慑力。
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威胁整个社会的安全,侵犯人权,如果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天理难容,这也是保留死刑的原因,可为什么对贪官不执行死刑呢?
虽《刑法》中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在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济犯罪,适应死刑时审核严格,大都本着不杀,少杀的原则处理。主要是考虑到国际上的惯例,与世界接轨,逐步减少死刑,直至消灭死刑制度,尊重人权。
有人分析说,这也有历史沿革的原因:粉碎“四人帮”后,对“四人帮”是杀是留、怎么处理就成了大问题,讨论一时陷入僵局,最后还是一位重量级开国元勋陈云出来说话,才一锤定音、解了僵局。
他说:“四人帮”按罪当诛,但不能杀,因为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怕后辈党人相互清算,自相残杀。事实证明,不杀的处理在国内外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自此刑不上大夫又成了一条心照不宣的政策并沿用至今。
我认为贪官除不尽主要原因不是死刑不死刑的问题,关键是制度与监督机制。朱元璋杀贪官最多,刑法最严酷,除尽了吗?全世界都在逐步取消死刑,尊重人权,强起来的中国也要跟上文明的步伐。
既然取消死刑贵在尊重人权,那么贪官只要不做出不是人干的事,他们就还是人,尊重人权,他们不会被死刑。如果既贪污了几个亿,网曝的非人干之事又被坐实了,那他就不是人了,不杀就不足以平民愤,天理难容!
鬼谷子曾经论述到:人的本性非善非恶,人性就是逐利的,贪污亦属于人性。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违犯了君子之道,贪污了钱,大不了你是个小人,还属于人。你如果干了不是人干的事,必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