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为促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四川省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的通知》: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和有关事项如下:
一、适用人群
已婚育龄妇女20—49岁,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
二、执行机构
崇州市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及结算标准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取出)术、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人工(药物)流产术、中期孕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等13项
四、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 67号)相关规定,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统筹保障。
五、相关要求
(一)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按照“按例计算,包干使用”的原则,切实做到保质量、包经费。
(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管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六、服务流程
育龄妇女持身份证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生办窗口开具“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崇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计划生育科就诊→完成手术→凭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红色联)报销相应费用。
消息来源:崇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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