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3月25日下午,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北三道街维也纳小区一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事故!
爆炸共造成1死7伤,1名50多岁的男子当场死亡,还有7人受伤,据说现场多人被担架抬走!
人为报复如此惨烈的爆炸,刚开始大家都以为是安全生产事故,由于燃气管道的泄露导致事故的发生!
但随着相关部门的调查深入,发现并没有那么简单,疑似有人故意为之!
从现场留下的管道损坏痕迹来看,明显是人为切割的,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人为报复社会事件了!
谁干的?据知情人爆料,凶手大概率是当地公交车司机队长,近期因为被裁员,心生怨恨,选择这种方式来报复社会!
为何能这么快找出嫌疑人呢?爆料者也不是福尔摩斯,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嫌疑人在死伤人员名单中!
只有在这个范围内,周围群众才可能联想到此事件,那会不会就是前面提到的50多岁已亡男子呢?
因为凶手既然做出这么恐怖的事,肯定自己就没打算活着,而且他是距离危险源最近的人,爆炸对他的伤害也是最大的。
50多岁男子,基本符合被裁员公交车司机的年龄和性别特征。当然这都是个人推测,还要看官方最终调查结果。
如何定罪如果凶手没在事故中身亡的话,将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那么该如何定罪呢?是故意杀人罪还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呢?
不论是定哪一种罪,这两种罪最高都是可以被判处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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