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个月,去找包工头领工资,结果包工头却说自己也没拿到工程款,没办法发工资。出现这种情况,农民工有很多的维权渠道,比如投诉、仲裁、起诉。可以要回自己应得的工资,那么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正确的维权?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这里的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施工队,通俗所称的包工头就属于此类。所以按照此规定,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不仅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发包给自己的人或公司支付工程款,还可以要求总承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承担责任。
如果经过协商,发包人依然不愿意支付工程款的,包工头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开发商、项目所有人、转包人等列入共同被告,这样可以增加拿到工程款的几率。有条件的,在起诉时,最好能够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出现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
最后,如果官司胜诉了,工程发包方或者开发商依然不愿意支付工程款,包工头最好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财产的,会更有效的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但是包工头也要注意了,如果已经从开发商或者发包人那里拿到工程款了,却依然以拿不到工程款为借口,拒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那么包工头的行为就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果情节严重,将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那就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了。
摘要:
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的,不仅可以找发包方索要工程款,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将发包方、开发商、项目所有人、转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列入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要回工程款。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