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会力挺职工向职场性骚扰说“不”(主题)
涉案男上司已向受害女职工当面道歉,用人单位与该男上司解除劳动关系(副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苏工萱)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总工会成功处理一起职场性骚扰案件,第一时间为受害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目前,涉案男上司已向受害女职工当面道歉,用人单位与该男上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今年6月中旬,苏州一家公司的男性财务部长与蓝女士等两名女职工前往辽宁省大连市出差,其间该财务部长对蓝女士实施性骚扰行为,蓝女士出于自我保护留存了录音证据。出差归来后,蓝女士即分别向公司总经理、人事部部长、工会主席进行投诉,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公司立即向总部汇报并展开调查,同时要求涉事部长暂时居家办公。
6月22日,蓝女士致电苏州市总女工部反映该事件。苏州市总高度重视并立即介入。经核查,该事件被界定为一起女职工职场性骚扰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6月24日下午,苏州市总女工部干部协同工会专职律师、区和街道工会,以及属地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赴当事人单位约谈该公司人事部部长及工会主席,就该事件进行调查并指导处理。苏州市总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这一事件,依据事实真相,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做好蓝女士的安抚工作,由专人跟进监督和跟踪用人单位的处理结果。
虽然涉事者的处理决定权归公司总部所有,但在市、区、属地工会系统共同指导和敦促下,该公司行政方和工会积极行动,与上级工会密切沟通,每周汇报工作进展。6月25日,公司工会向蓝女士赠送了花束及女职工代表的联名慰问信,给予她情绪抚慰与精神支援。6月27日,公司工会启动EAP项目方案,加强对公司全体职工的教育,及时处理公司内部出现的各种谣言。同时,公司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蓝女士提供心理个案辅导。
在工会及各方努力下,目前,涉案男上司已向蓝女士当面道歉,公司与该男上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蓝女士也已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事后,苏州市总敦促该公司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对职场性骚扰零容忍,开展对包括性骚扰在内的职工权益保护的培训和调查,畅通举报通道。
苏州市总提醒,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建立和完善预防与处理性骚扰机制,把性骚扰作为一种单位禁止性行为,在单位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中予以明确。遭遇性骚扰后,女职工一定要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向相关单位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