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0月16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受贿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键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608.61873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键利用担任安徽中医药大学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校企合作、医药器材经销、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8.61873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王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收受部分财物属犯罪未遂;案发后,积极退清全部赃款;认罪认罚,悔罪明显等,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王键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