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先生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使用不到一年,电脑的主板就出现了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我找到经销商要求免费维修时经销商要求郝先生出示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但郝先生将保修卡不慎丢失,因此无法提供。经销商以郝先生无法提供保修卡为由拒绝免费维修,并指出这是“行规”。 郝先生想咨询的问题是:没有保修卡是否可以要求经销商免费维修电脑?
律师支招
根据郝先生的陈述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因此,尽管郝先生丢失保修卡,但是郝先生持有的发票可以证明购买事实,因此郝先生有权要求经销商履行维修义务。
行动建议
1.建议郝先生与经销商就电脑维修的问题进行协商,要求经销商为您免费维修电脑。若协商成功,既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也能节省时间和相应的费用。
2.若协商不成,郝先生可到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