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海安市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男子张某因家庭困窘且怀疑妻子小陈出轨,实在是不想活了,提出与妻子一起投河自杀,妻子小陈被逼无奈,只得表示同意。
次日凌晨5时许,张某骑电动车带着小陈,一路寻找自杀地点。他们在一座大桥中间停下,张某掏出匕首在自己的心脏部位捅刺一刀,随即翻越大桥投河。但妻子小陈并没有跳河,她看着丈夫在河中挣扎,既也不呼救,也不拨打求助电话,而是静观张某溺亡;事后悄悄离开了现场。
庭审时妻子小陈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就算是陌生人我也会去呼救,但当时,我就是希望他死了算了!”
法庭调查了解到,张某和小陈的父母均患有重大疾病,常年需要高额的医药费,张某捅刺自己的部位以及跳河的具体方位与小陈描述的一致,现场遗留的遗书确系张某所写;匕首上只检出张某一人的DNA,柄部也只有张某的指纹。
法官还前往张某父母家中,化解了小陈与张某父母的矛盾,小陈也取得了张某父母的谅解。故法院一审判小陈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作为方式),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本案中张某因生活困难、妻子出轨而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逼迫妻子小陈和他一起跳河,他想自杀还要带着妻子一块死,说明他心中对妻子充满了怨恨;妻子小陈呢?又何尝不恨张某!这从张某跳河后她不呼救,以及她在法庭上说的那句话就能看出,她恨丈夫恨得要死!这对夫妻俨然已变成了仇人!
贫贱夫妻百事哀!张某和小陈的感情早就在严酷的生活中磨没了,两人只剩下没完没了的争吵打骂、相互指责和相互撕扯。这种日子大家都不想过了,只是为了孩子和双方的老人,他们没有离婚。
既然不离婚,那就坚强起来,直面生活的苦难,努力工作、拼命挣钱,总能把苦日子熬过去!可张某不是这样,偏偏要选择结束生命这种极端的方式,最终酿成一死一缓刑的悲剧。
都说一等夫妻相互成就,二等夫妻相互激励,三等夫妻相互扶持,末等夫妻相互折磨!而末等夫妻大多是社会底层的贫困夫妻!
我们的贫困夫妻应该停止相互折磨,停止吵架、打架,停止冷战,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但也没有过不去的坎!比如本案中的死者张某,你连死都不怕了,还怕活下去吗?无非就是挣钱累一点,苦一点,但总比死了孩子没人养、老人没人照顾强吧?
还算这个张某有点良心,没有先逼妻子跳河,不然小陈也性命难保,结局会更加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