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台通行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