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所以被很多人所“吹捧”,一方面是其工资来源于财政经费和人员的编制管理,几乎没有失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传统的观念中,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后待遇高于企业人员。
实事真的上边所说的这样吗?本期文章我们将详细介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和企业人员的待遇计算方法。
一、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是在80年代,国有企业人员的养老金改革全国各省大致是在1993年前后。这也意味着自国企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结束后,所有的企业人员都必须缴纳养老保险才能享受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具体来讲,企业社会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社会月平均工资×(1+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00
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采用的本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但是因为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在12月前没有办法统计,采取上年度的替代,等公布了当年的数据之后,再进行补差。
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主要是个人整个缴费周期的工资基数和社会平均工资之间的比例,比如全缴费周期中社平工资是1元,某职工的缴费基数是2元,则她的缴费指数就是2。从基本养老金计算来看,既照顾到缴费的额度,又照顾到缴费年限的长短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是的钱主要是养老保险自己缴纳工资扣缴的8%部分费用和历年养老金基金化运作产生的利息,我们把这部分钱称作“个人账户资金”,这部资金不包含计入统筹账户的单位缴纳部分。
根据退休时间的年龄,具体计算标准不同。如果是60岁退休,其每个月能领到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139
如果是55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在计算时,把139变为170;如果是50岁退休,把139变为195;
从以上的计算方法可以看出,退休越早,个人养老金账户待遇也就越低。
(三)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养老金主要是针对在养老保险改革前没有缴纳养老金,而视同缴费的时间段因缺少个人账户而进行的一种养老金补充。
针对的是养老保险改革前,有职工已参加工作,但因为相关的改革还没完成,在参加工作期间没有个人账户的情形。
过渡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如果是企业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以后的参保缴费,退休以后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退休后的总体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
二、2024年10月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因为2014年10月开始与企业并轨,并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在2024年完全实现过渡。简而言之,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初次核定计算,完全是和企业退休人员计算方法一样。
三、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间退休的机关事业人员
在10年的过渡期内,在这期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实行新老方法结合的计算方法,具体是“保低,按比例就高”的方法计算。也就是按老办法计算作为一个底数,按新办法计算作为一个高数,之间的差值是从第一年的10%逐渐增长到第10年的100%,这也是说,在满了第十年后会完全过渡到新办法计算,这也是制度最初期的设置。
那老办法计算养老金待遇是怎样的呢?
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改革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主要是和职务挂钩,按退休前的工资以一定比例计发养老金,比例的高低主要是和工龄挂钩。具体来讲:
工龄大于35年,养老金按工资兑现90%;
工龄在30至35年,养老金按工资兑现85%;
工龄在20至30年,养老金按工资兑现70%;
工龄在10至20年,养老金按工资兑现50%;
此外,老办法计算退休待遇,还包含一些财政代发项,比如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保留补贴等项目,这些与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项目较为相似,主要也是由退休前的职务来决定。
在初次核定完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会随着每年的养老金调整进行增加,主要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个部分。关于这些内容,我们会在后期进一步推送文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