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1日电(记者 戚亚平)自2023年3月1日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2022版),2021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废止。
3月1日从新疆兵团医疗保障局获悉,兵地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近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执行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据了解,新版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另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与原药品目录相比,共有111种新的药品纳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常规部分133种药品取消或缩小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方便参保患者使用。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双通道”用药管理,新疆兵团动态调整扩大“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明确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双通道”药品名单。
新版“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内药品总数量179个。包括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中用于治疗重大疾病、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治疗周期较长的药品;医保药品目录内适于门诊治疗使用、用药人群和用药指征明确、治疗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适宜门诊或药店供应的药品。
目前,新疆兵团范围内特药“双通道”药店已达67家,实现各统筹区内至少有一家特药“双通道”药店,基本满足了参保患者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