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2月24日电 (周亚强)24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近四年来涉及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和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三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及28个典型案例。
据悉,自2019年4月1日该院依法履职以来,共审结涉房地产类案件7180余件,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占比48.1%,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占比14.8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占比20.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占比16.6%。
根据白皮书内容,上述三类案件呈现出3个共同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22年较2021年收案同比增长43.91%。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长很快,2022年增长119.58%,占涉房地产类案件收案总数的71.15%。二是案件涉及主体较多。建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施工方等多方当事人,各方主体利益交织,法律关系复杂;商品房买卖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往往涉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民生稳定,利益重大、波及范围较广,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三是案件争议焦点多重。在一个建工合同案中,往往牵扯多个纠纷,如工程款、材料款纠纷、合同效力或解除纠纷、质量赔偿纠纷、违约责任纠纷等;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涉及逾期交房、规划设计、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诸多问题;房屋租赁纠纷涉及租金缴纳时间、违约金的标准和支付、改建扩建、添附物的处置、中途解租等事宜,案情较为复杂,对法院的审判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审判实际,我们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严格把控审判流程。尤其面对案涉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系列性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据介绍,接下来,该院将注重发挥审判白皮书的法治宣传、规则指引和规范引领作用,为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和交易行为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与法治保障,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