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一办六组”(扩大)会议

2月16日下午,我县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一办六组”(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康学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办六组”各牵头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分管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我县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一办六组”(扩大)会议

会上,县试点办传达学习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验收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并对近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评估验收实地抽查工作、《江西省特色工作指引》台账补充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做好中央、省验收准备工作。一要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县试点工作“一办六组”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协调、组织推动、督办落实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格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切实加强对所承担任务的落实和牵头事项的统筹;二要明确责任,分头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县试点办印发转发的《全国试点工作指引》、《全国共性指引打分办法》、《江西省特色工作指引打分要点》的各项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并对照工作任务内容完善台账资料。县试点办要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全方位做好评估验收的自检自查、总结汇报、协调指导。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引导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点任务,要全面铺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宣传,制作试点工作专题宣传片,创新宣传浓氛围,推出群众喜闻乐见、传播效应好的爆款作品,及时将市域社会治理的成效和亮点宣传出去,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效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四要严肃纪律,强化调度。县试点办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质量、效果的督导检查,切实运用好工作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对工作有成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影响到试点工作验收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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