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日报通讯员黄小军 钟世超 报道:近日,在凤阳镇,一村民在果园发现一只“落难”的猴面鹰,及时向警方报警求助,县公安局凤阳派出所接警后,及时展开救助行动,并将其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果园里飞来了一只‘怪鸟’,拍打着翅膀,好像飞不动了,麻烦你们过来看看。”县公安局凤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凤阳镇凤阳村彰教坊组一果园内发现一只“怪鸟”,希望民警前往救助。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发现在果园里的“怪鸟”面部像猴子,尾羽浅黄褐色,腿细且修长,爪黑褐色且锋利,扑腾着翅膀却飞行不起来。经过民警初步判断,发现这是一只猴面鹰,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民警当即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经辨认,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属,是夜行猛禽。民警随即将这只“迷失”的猴面鹰交至保护站专业人员进行救助、保护。
据了解,猴面鹰又叫猴头鹰,是中型鸟类,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等地,平时主要以鼠类和野兔为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提醒,在野外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时,应及时向森林公安及野保站联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