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少数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
企图通过非法运输
贩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
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这不,分宜一男子就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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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一司机驾驶三轮摩托车运输一车烟花爆竹途经分宜界桥村某路段,民警依法例行检查,经检查,车内装有几十箱烟花爆竹,且无运输危险品的相关许可证,司机刘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为了在春节期间赚钱,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企图通过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当天,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从万载县运输一车烟花爆竹准备到新余销售,不想被分宜警方查获。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分宜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年关将近,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一经查处,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