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其实,汉字是人类所有文字中唯一的抽象文字,其余的都是具象文字。要弄清这一点,首先需要需要弄清抽象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请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算盘珠子、1、一、壹、one,这5种符号都是表达数字1,请问哪个符号更抽象?算盘珠子是三维立体的,是不是比其他二维符号更具象?同时,1比壹更抽象吗?one比一或壹更抽象吗?
答案是:一个算盘珠子、1、一、壹、one一样的抽象,因为都是表达数字1,因为数字1本身是抽象的。数字1可以用任何符号去表示,可以是二维平面的,也可以是三维立体的,无论哪种符号,都不影响1本身的抽象性。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套符号系统的抽象程度,不是取决于符号本身的形态,而是取决于赋予在符号上的内容的抽象程度。同样一颗算盘珠子,如果我们让它代表数字1,那么它就是抽象的,如果我们告诉一位小朋友,它代表一只羊,那么它就是具象的,因为他们赋予的内容是一只羊,是一只具体的东西,而非抽象的数字1。
回过头,我们来看看汉字及其他文字。所有的文字系统都是符号系统,这个没有问题。那么请问,汉字,作为一套符号系统,是用来表达什么的?很多人会想当然地说,是用来表达语言、语音的。错!汉字不是完全用来表达语音、语音的,因为汉字与语言、语音并无直接对应关系。对于同一个汉字,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发音,而且这种发音的不同可以差距很大,以致两个不同地区的人完全听不懂,但是,却可以共享汉字系统。
这就充分说明,汉字并不是,至少是不完全是用来表达语言、语音的。事实上,在东汉的许慎写汉字的第一本字典《说文解字》时,汉字并无独立的注音系统。至三国时期,才受梵语的影响,发展第一套注音系统:反切法,其实是一套更粗放的拼音系统。民国时期,受英语等西方语言的影响,开发出现代汉字的拼音系统,比反切法更精致,代表音节的字母更多。
既然汉字的拼音系统是独立的,那么汉字本身就不是表达语音的。在人类所有的语言中,只有汉字的拼音系统是独立的,或者说,只有汉字需要独立的拼音系统,因为其他所有的文字,本身就是拼音系统,它们与语音直接对应。
再强调一篇,唯有汉字在字之外需要一套独立的拼音系统,其他所有文字都不需要,因为它们文字本身就是拼音。包括最早的古两河、古埃及的所谓的象形文字,它们也是本质上也拼音的,它们的文字也是用来表达语音的字母所构成,它们的含义也是基于拼音文字原理而被破译。
也就是说,古两河和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与后来的字母文字在本质上相同,它们的文字都是直接用来表达语音的。所不同的,一如字母的书写和构造技术。这些文字的抽象程度,并不取决于字形如何构造,是够象形,而是取决于它们所表达的语音。语音尽管视觉看不到,但是听觉可以直接听得到,因此,是具象的,而非抽象的。
拼音文字所直接表达的是语音,其然后再通过语音来表达具体的含义。
汉字不是直接表达语音的,而是直接表达事物的,表达的事物是抽象的,还是具象的,答案是,有具象的,也有抽象的。“牛”、“水”,都是表达具象的事物,而“义”、“理”、“道”则都是表达抽象的东西。既然可以表达抽象的东西,那汉字就是抽象文字,也是人类唯一的可以直接表达抽象之物的抽象文字。
贰
象形文字的标签,是现代人对汉字的最典型和最流行的误读。当然这种误读在东汉时期就已经存在了,许慎的《说文解字》就是这种误读的产物,并传播这种误读。而现代人中国人,则追随西方学者,将中国汉字和古两河、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归为一类,然后与以英语为首的西方字母相对:象形文字为低级的具象文字,而字母则是高级的抽象文字。
对甲骨文的兴趣和深入研究,始于我对甲骨文的重新发现,所谓的重新发现,是相对于主流的甲骨学的观点而言。我发现,甲骨文的核心造字原理并非象形,而是对早已存在的基本符号的借用。
在甲骨文之前,尽管中国没有文字,但是却存在成熟的符号系统,而且非常古老。不过这些符号系统与文字符号不同,它们的目的不是用来表达语言,与语言没有对应关系。那么它们是用来表达什么?表达义理。
这就是《周易 系辞》说的“圣人立象以尽意”。这里的“象”,指易经的卦象,也是符号。“意”是指“圣人之意”,是众人的“公意”,不是个人私意,而众人之公意,就是义理。因此,易经的卦象符号是用来表达和承载义理的。
这就是“文以载道”。中国最早的“文”并非文字,而是文字之前的符号系统,除了易经符号系统,还有另外一套更重要的符号系统,就是契约符号,与甲骨文密切相关。
在甲骨文之前,中国不仅存在独立的表达义理的符号系统,而且有两套:易经符号和契约符号。易经符号随着《易经》本身的流传,一直被直接传承至今,而契约符号,原始契约形态的消失而消失了,只留下斑点的历史记忆、文献记录。
契约符号,其实也是最早、最原始的契约本身,有两种,一个是结绳,一个是书契。结绳是打上绳结的绳子,而书契则是刻上齿文的木片。《周易 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其中的“结绳”和“书契”都是契约。“结绳而治”就是“契约”而治,用契约作为治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工具。此时中国尚无政府,此后政府的出现,实际是对契约的替代。
结绳和书契,尽管不是二维平面的,而是三维立体的实物,但是它们也是符号,而且其属性也是“圣人立象以尽意”的,是表达义理的符号。作为最最早原始的契约,结绳和书契的基础是诚信和义理,是义理式契约,其契约的达成和执行,完全靠契约双方的诚信和共识。
说结绳和书契是最早最原始的契约,不仅在中国如此,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也如此。现代西方的契约,继承自基督教契约,而基督教契约则又继承自古两河多神教契约。而古两河的多神教式契约,则又是受中国以结绳和书契为形态的义理式契约的影响而产生,这是四千多年前的事。
尽管西方的契约源自中国契约,但是却异化了,或者说西方化了,与中国的原始契约有两点本质不同。
其一,不是抽象符号化的,而是具象语言化的、文字化的。在表达方式上,是用文字将契约条款完整地表达出来,这样其契约就是一个文本,而非象征性的符号。这也意味着西式契约的出现是以文字的出现为前提,一定出现在文字之后。
其二,其契约的基石不是契约各方之间的义理性的共识和诚信,而是契约之外的法律,而法律的背后则是政府和教会的基于暴力的强制。而中国的原始契约,其契约主体就是直接的契约各方,不存在契约各方之外的专制性的第三方。
结绳和书契,是用其自身来记录信息。由于其记录信息的能力有限,不能直接记录语言性信息,而更多是一种符号象征,象征这个契约本身,象征义理和诚信,具体的契约条款,则是语言,附着在契约之上。
因此,结绳和书契都是符号,都是契约符号。他们的含义,是人为赋予其上,象易经符号一样,是“圣人立象以尽意”的。同时,结绳的不同摆放形态,以及结绳和书契的不同部分,又滋生出一些新符号,用来表达更具体的意图。这样就出现了契约符号系列,契约符号就成为一个系统。
甲骨文造字之时,其主要的造字原理和方法,并非象形,而是对早已存在的契约符号的直接借用。这些成熟的契约符号,就成为甲骨文的核心结构。这样契约符号,就进入甲骨文的字形之中,它们的含义也进入甲骨文文字的义项。
这样,甲骨文并非汉字符号的真正源头,甲骨文之前的成熟符号系统才是,尤其是契约符号。完整的汉字演变过程,是一个从契约符号到甲骨文、金文,然后再到文言文,最后是白话文(现代汉字)的演变过程。注意,文言文、白话文在这里都是相对独立的汉字的形态,因为其内在的属性文字属性是不同的。
在古代汉语中,“文”和“字”有着本质不同,狭义的“文”就是指甲骨文之前的符号系统,尤其是契约符号。这样以来,“文”的目的就不是表达语言、语音的,而是表达“文以载道”?“立象以尽意”地去表达义理的。也就是说,“文”就是义理符号,与语言、语音无关。
汉字的出现,甲骨文的出现,其实就是开始用“文”去表达语言,因此,汉字其实是具有双重特征的,一是表达义理,而是表达语言、语音。而且随着汉字的演变,这两个因素的含量是在逐渐变化的:义理含量在逐渐下降,语言含量在逐渐上升。
这样汉字的起源和演变过程,就是一个从“文”到“字”的演变过程,其两极是纯粹的“文”和纯粹的“字”。所谓纯粹的“文”,就是语言含量为零的状态,就是甲骨文之前的契约符号。所谓的纯粹的“字”,就是义理含量为零的状态,就是现代的完全与语言对应的,完全沦为语言的表达工具的,白话文的,现代汉字。
“字”的本义和婚育有关,后来才被用来指“字”,这个时间相对很晚,在秦汉之际。为何用表达婚育的字去指代文字之字,是取其生字、孳乳之义。战国时期,很多新字被造出来,而这些新字是从老字中孳乳而出。清初大儒顾炎武曾在《日知录》中对此做过专门考证。他认为用“字”来指文字,最早的记录是秦始皇的琅琊石刻,此文又被西汉的司马迁收录在《史记》中。
在纯粹的文和纯粹的字之间,则是一个文特征和字特征二者间距的中间状态,其中又有两个具体形态:甲骨文、金文,和文言文。为何将甲骨文金文看成一个独立的文字形态,将文言文看成另一个,因为两者之间有着一个本质区别:甲骨文、金文,最为汉字的出处形态,并不成熟,只要到了文言文形态,汉字才真正成熟。
何谓汉字的成熟?就是汉字中的语言含量达到充分地高,汉字与语言的同步和对应程度充分地高,以致汉字可以独立去表达语言性的信息。其具体表现是,长篇幅的独立的文章的出现。
甲骨文金文是从文到字的第一步,其中的语言含量还很低,义理含量还很高,即文的属性大于字的属性,这导致它们与语言的同步性和对应性较低,无法独立地去表达语言性的信息,而只是表达语言性信息的辅助手段。
这意味着,对甲骨文和金文文献而言,所记录的并非完成的语言性信息,而只是一部分。完整的语言性信息是通过两种方式来表达的:甲骨文记录局部,另外一部分则是附着在其上的,口相传的语言性信息。这个表达方式,其实上和契约符号相同。
这种表达方式是:文+言。文和言还是分开的。言的部分还叫“传”,即《五经》的传的传。
了解《五经》的人都知道,其内容,包括经和传两部分。在西汉之前,传的部分还是口耳相传的语言,《五经》的传授只能通过师生之间的口授的形式。而西汉经学的核心工作,就是将口授的传文字化,用文字记录下来,转化成文字版。这也就意味着,《五经》的真正成熟是西汉的事,西汉之前,《五经》的传并未实现文字化。
《五经》的传在西汉之前为何没有文字化,而依然保持着语言的形式,因为西汉之前的汉字并未真正成熟,尚不能独立地表达语言,其表达方式就是:文+言的。
古人对《五经》之一的《春秋》有一句评语:“微言大义”。“微言”就是字少,大义就是义理,就是用很少的字来表达义理。《春秋》经的经文的确字很少,但之所以少,其根源在于汉字的不成熟。《春秋》乃至整个五经系统的经文,从文字形态上看,和甲骨文、金文相同,都是不成熟的,尚无法独立地表达语言,其表达方式尚是:文+言的。
因此,“微言”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字形态,即汉字的最初的不成熟时的形态,文言文之前的的甲骨文、金文都属于“微言文”。
在“微言文”时期,其表达方式是:文+言的,文和言是分开的。而“文言文”作为成熟的汉字形态,就实现了文和言的合一,因此叫文言文。文言文初步成型成熟的标志,就是“字”概念的出现,文言文就是字。这是秦汉之际的事。但从微言文到文言文演变过程的起点,则在春秋时期,经战国而成熟。
也就是说,“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也发生了一场汉字革命,实现了从不成熟的“微言文”到成熟的“文言文”的转变。
同时,也可以看到, 汉字的成熟过程,与五经的成书过程是同步的,同一个过程。因此,经学的终点,就是文字学、甲骨学。
从整部中国历史看,甲骨文恰恰是处在一个中间的枢纽位置,一端连着字成熟后的“字时代”,一端连着无字的“文时代”。因此,只有把甲骨文搞懂了,才能搞懂“字时代”和“文时代”。如果搞不懂甲骨文,就既不能真正搞懂“文时代”,也不能搞懂“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