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诫书发布!@分宜人,发现请举报!

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医疗药品及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随意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不得捆挷销售,搭车销售。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五、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等进行投诉举报。

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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