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郭某某、崔某某、韩某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2022〕74号公告
2022年8月2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在居民“愿检尽检”中发现一管混检异常样本,随即对所有混检人员进行单采单检,其中大同市前来集宁区人员郭某某为初筛阳性,同时对郭某某同行同住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同行同住人员崔某某、韩某某为初筛阳性,目前此3例初筛阳性人员均已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3人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郭某某自述行程:
7月27日,10:00左右崔某某开车前往大同市三五二八山橡集团麻将馆后无外出,15:40崔某某、崔某某1、郭某某三人前往麻将馆附近“妈妈驿站”邮寄快递,16:00三人一同前往大同市蓝天商城二楼做眼睫毛后返回麻将馆无外出。
7月28日,上午在麻将馆无外出,10点左右与崔某某1骑电动车前往大同市铁路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返回麻将馆,17:30崔某某、崔某某1、郭某某三人驾车从古店高速口上高速,在察右后旗土牧尔台镇下高速,之后前往土二小学给亲戚送东西后在对面超市购物,随后驾车于21:30到达商都县,之后前往巨弘小吃街杨某某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12:00左右离开巨弘小吃街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29日,11:00左右独自从商都县乘坐大巴车(下车支付时间:12:17,微信名称:杨雄)前往察右后旗,之后乘坐大巴车(支付时间:12:25,支付名称:幸福快乐)前往集宁汽车站,14:00左右在集宁汽车站附近海亮烧麦羊杂馆就餐(支付时间:14:06),餐后前往集宁南站附近乘坐10路公交车前往新区惠民园(未进入新区惠民园),15:00左右入住惠民园附近君悦宾馆后无外出。
7月30日,10:25乘坐10路公交到集宁汽车站,11:00左右乘坐大巴车前往察右后旗(支付名称:杨某英,支付时间:11:37),之后在察右后旗白云小区农行附近下车后步行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郭某某1家中,18:00左右乘坐崔某某汽车前往察右后旗草原明珠饭店二楼同福厅参加新婚庆典卯宴席,餐后前往草原明珠饭店KTV唱歌。
7月31日,0:30从KTV返回草原明珠饭店房间无外出,8:00左右在草原明珠饭店二楼就餐,12:30左右在草原明珠酒店二楼同福厅参加婚礼,14:00左右乘坐崔某某汽车返回察右后旗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19:30左右前往小区附近韩家荞面馆就餐,21:00左右步行前往察右后旗南广场遛弯,22:00左右步行返回察右后旗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无外出。
8月1日,11:00左右从察右后旗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园乘坐崔某某汽车于13:30左右到达集宁区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韩某某家中,14:00左右与韩某某步行前往民建大街乌兰惠民园购物(支付时间:14:27)后返回韩某某家中,17:00左右乘坐崔某某汽车前往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9:00左右与崔某某驾车返回集宁区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韩某某家中无外出。
8月2日,上午居家无外出,现已送往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救治。
崔某某自述行程:
7月28日,上午大同市居家无外出,11:00自驾汽车前往星港城西门壹号匠人披萨店,之后前往附近深度造型洗发(支付时间:14:31),之后自驾前往大同市桥西洗车店洗车,15:00左右前往大同市第三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后自驾前往大同市三五二八山橡集团麻将馆接郭某某、崔某某1前往安家小村加油站(晶恒加油站)加油(支付时间:17:38),之后自驾从古店高速口上高速,在察右后旗土牧尔台镇下高速,前往土二小学给亲戚送东西(未下车),随后自驾汽车前往商都县巨弘小吃街姐姐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12:00左右离开巨弘小吃街返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29日,上午在杨某某家中无外出,13:00左右驾车与崔某某1、杨某某前往雁北饺子馆就餐,之后驾车前往巨弘小吃街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约19:00前往巨弘小吃街马戏团看马戏,20:00离开马戏团返回杨某某摊位,22:00与崔某某1自驾返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30日,上午在杨某某家无外出,13:20左右与崔某某1、杨某某、张某某前往年代驿站酒店就餐,餐后与崔某某1自驾前往察右后旗郭某某1家中(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18:00驾车接郭某某、韩某某前往草原明珠饭店二楼同福厅参加新婚庆典卯宴席,餐后21:30左右前往草原明珠酒店的KTV唱歌,之后在草原明珠饭店休息无外出。
7月31日,10:00自驾前往察右后旗华顺厂接亲戚前往草原明珠饭店,11:10与崔某某1在酒店附近爱啦美啦理发店理发(支付时间:12:00),随后返回草原明珠饭店参加婚宴。14:00左右自驾与崔某某1、郭某某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郭某某1家中,18:00左右和崔某某1、郭某某2步行前往华大商场逛街,在商场外围七牌银楼购物(支付时间:18:36),之后步行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19:30前往小区附近韩家荞面就餐,21:00左右步行到察右后旗南广场散步,22:00左右步行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后又与崔某某1、郭某某2自驾前往盛泰宾馆办理入住。24:00自驾前往火凤凰KTV,次日1:00返回盛泰宾馆。
8月1日,11:00步行前往察右后旗盛泰宾馆附近超市购物(支付时间:11:30,支付名称:平平安安),之后驾驶汽车前往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园附近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后于13:20左右到达集宁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16:00驾驶汽车前往老虎山游玩,17:00离开老虎山返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与郭某某前往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支付时间:17:32),之后将郭某某送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韩某某家中,之后在小区附近天使助康大药房(四中)有限公司买药(支付时间:19:31),随后前往附近蜜雪冰城购物(支付时间:19:35),之后返回四马路韩某某家中,21:00乘坐马某汽车前往霸王河欢乐世界游玩(支付时间:22:00),23:00左右前往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附近超市购物(支付名称:刘某,支付时间:23:19),之后返回韩某某家中无外出。
8月2日,全天居家无外出,现已送往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救治。
韩某某自述行程:
7月27日,6:00左右在楼下小区遛弯后返回家中,14:00左右在楼下超市购物(支付时间:14:13,支付名称:刘某)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7月28日,6:00左右在楼下小区遛弯后返回家中,17:50左右到楼下超市购物(支付时间:17:58,支付名称:刘某)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7月29日,14:00左右出发前往察右后旗看望父母,中途14:00左右送儿子前往察右后旗工业园区华顺厂上班,之后前往察右后旗火山游玩后驾车返回父母家中无外出。
7月30日,10:00左右乘坐韩某汽车与同村刘某某一家三口前往察右后旗熊某某家中,14:00左右前往郭某某1家中,18:00左右乘坐崔某某汽车前往草原明珠酒店二楼同福厅参加新婚庆典卯宴席,21:30左右前往草原明珠酒店的KTV唱歌。
7月31日,0:30左右从KTV返回清平乐宾馆无外出,7:30左右在草原明珠酒店就餐,中午前往二楼同福厅就餐, 14:30左右乘坐崔某某汽车前往郭某某1家中休息,19:30左右前往小区附近韩家荞面就餐,21:00左右前往察右后旗南广场遛弯,22:00左右步行返回郭某某1家中无外出。
8月1日,上午在郭某某1家中无外出,11:00左右乘坐崔某某汽车返回集宁区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家中,之后与郭某某前往民建大街乌兰惠民园购物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8月2日,全天居家无外出,现已送往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救治。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郭某某、崔某某、韩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集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集宁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3015021569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947406897;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