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美达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情况公告》。
5月31日凌晨,在美达股份一生产车间内,因萃取塔发生故障,24岁男性员工冯某被严重烫伤。广东江门新会区人民医院《入院记录》显示,冯某于当日凌晨5时50分入院,初步诊断为全身多处特重烧伤(98%)。
红星新闻在家属提供的多张照片中看到,被烫伤前,冯某阳光帅气,但烫伤后,接受治疗中的冯某,全身几无皮肤完好,不忍直视。
7月24日,医治55天后,在经历全身被感染、双腿被截肢等情况后,冯某离世。
今晨,冯某父亲冯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儿子的遗体仍在广州殡仪馆,并未火化,他要为儿子的死讨回公道。
家属:热水中有8%己内酰胺,公司送医时隐瞒
事情发生于5月31日凌晨4时40分左右,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一生产车间内。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84年。1997年,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锦纶6生产企业。名列中国(化纤)行业十强企业、全国500家重点企业和广东省50户工业龙头企业,获得了AAA+国家质量信用企业称号。
舆情的发酵是从冯某家属发布的一篇文章开始的。冯先生向红星新闻强调,文章内容属实。
冯先生提出,从公司到新区会人民医院,车程仅15分钟,但公司先开会,然后才将冯某送医,到新会区人民医院时已是凌晨5时50分,此时,已事发超1小时。同时,送医时,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冯某被热水烫伤,但实际是,其中含有8%的己内酰胺,“致使医生按照热水烫伤的方式治疗……”此外,家属要求转院,“因为节省治疗费用,美达公司拒绝了我们的请求,导致我儿子在错误的治疗方式下浪费了6天的时间。”
红星新闻检索发现,美达股份距离新会区人民医院车程仅7.9公里,耗时约15分钟。而己内酰胺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生成聚酰胺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纤维等。本品能引起皮肤损害,接触者出现皮肤干燥、皮肤皲裂、脱屑等,可发生全身性皮炎。
6月6日,冯某被转至江门市中心医院。该院《入院记录》及《出院记录》显示,冯某被含有8%己内酰胺的高温水烧伤全身多处,为特重度化学烧伤98%。
涉事公司:意外是主因,属意外工伤事故
今日,美达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情况公告》。其中介绍了事发经过。但未就送医时是否隐瞒溶液中含有8%己内酰胺作出回应。
5月31日凌晨约4时20分,因8线萃取工序的萃取塔排水的流量偏低,并且萃取塔高水位浮球没有报警,值班长安排冯某检查8线萃取塔顶部水位状况,4时29分收到冯某在现场电话告知值班长:萃取塔水位超出,塔面有水外溢流。“双方通话长约1分钟结束,在此间没有听到冯某提及到危害到身体的情况。当时电脑控制画面上的高水位浮球也无异常报警信号,值班长立即调节减少萃取塔入水阀门和输送切片工艺水阀门,减少萃取塔入水量。”
美达股份在公告中称,约4时40分许,当班两名操作工在四楼电梯口处听到冯某的叫喊声,发现冯某在三楼洗手间用自来水冲洗,才知道冯某在检查过程中被萃取水烫伤的情况。当班人员立即于4时44分、45分分别拨打“120”呼叫救护车,4时55分救护车到达现场,接送冯某到新会人民医院治疗,5时许到达医院。
但美达股份声称到达医院的时间与新会区人民医院记录的入院时间不符,后者为5时50分。
对于事故原因,美达股份分析认为,“1、因萃取塔内的高水位控制浮球失灵无报警,萃塔水位超出正常范围,当萃塔水泡之间的水柱压力小于气泡压力时形成沸腾,导致高温工艺水从萃取塔顶部喷出。 2、冯某在检查时已发现萃取塔顶部出现热水外溢情况,未能意识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未能及时采取远离现场措施,在遇到突发性危险时躲避不及。”
因此,该公司作出事故责任结论:主要原因是意外性引起,间接原因也有伤者安全意识不足的问题,属意外导致的工伤事故。
因此,美达股份表态称,此次事件属工伤意外,公司将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并在相关工伤赔偿金之外,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将给家属适当慰问金。
但冯某父亲称,美达公司在派其儿子检查萃取塔情况时,未配穿合格衣服。同时,该公司未对设备依法进行正常维护。
根据该通报,目前,美达股份共预付243万元,作为救治资金,其中215万元电汇预付给医院作为医疗费,28万元现金用于外购抢救药品和家属住宿开支等。
事发至今已3月,电话中,冯先生声音沙哑。他告诉红星新闻,自己的状态极差。目前,未拿到美达股份一分钱。他要为儿子的死讨回公道。